郭台銘17日赴板橋慈惠宮、淡水武聖宮參拜,並說「夢到媽祖要他出來選」,引起各界熱烈討論。(攝影:鄭宇騏)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17日宣布,媽祖要他出來選總統。若郭參選且順利當選,首先須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將高達2254億元的身家交付信託,且之後若郭董有意訪美或到中國,皆須事先取得對方同意,顯然不若以往自由。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候選人須在我國自由地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設籍15年以上、不具外國籍,且須年滿40歲,就能登記參選總統。該法未禁止參選人兼任民間企業負責人,不過若順利當選,就必須要將財產交付信託。
另外,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郭台銘若登記為候選人,須向中選會申報並公告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包括不動產、船舶、汽車和航空器、一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珠寶、古董、字畫等財產。
若順利當選總統,應申報、公開財產,還須將不動產(自用住宅之外)、上市櫃股票等財產,在到職日起3個月內將財產交付信託。
至於在國外若有持股,就無法信託,但必須誠實申報。在交付信託後若有新增不動產或股票,也必須向監察院新增信託申報,若要處分信託的財產,也需事前或同時通知監察院。
為保護國家安全,按《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總統屬國家機密核定人員。郭台銘假使當選,在他卸任後的3年內(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3年之人員),出境須受管制,也就是說若要出訪其他國家,皆需向總統府申請,與常在各大洲當空中飛人的現況相比,自由度顯然大幅降低。(抗議《法扶法》草案假排富真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