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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同婚草案協商-請立委高抬貴手

李安平 2019年05月09日 00:00:00

請立委高抬貴手,把法案擱著吧!就讓同志們依748號釋憲的旨意,在2019年5月24日結婚。(攝影:張家銘)

致立法委員:

 

委員您好,同婚的三個草案將在5月9日召集黨團協商,在這之前,我以一個同志的身份,懇請委員從同志角度出發,慎重看待這一次的協商,並做出適當的決策!再兩個禮拜的時間,就是我們同志引領期盼的日子­­-5月24日。我們苦苦等待立法院以大法官748號釋憲的意旨立法,等待的這730天,撕裂同志尊嚴的反同抗議、剝削同志權益的愛家三公投、兩個重傷平權的立法草案……一而再、再而三讓同志族群在這個號稱亞洲對同志最友善的國度裡,連呼吸都覺得吃力!寫下這封信,僅期盼您能在協商前,聽聽我們的聲音……

 

2016年10月16日,畢安生教授墜樓身亡,促使了立法院通過了婚姻平權法案的一讀,蔡英文總統終於兌現婚姻平權的第一步。然而,反同團體的勢力集結,反撲了整個社會,立法院11月召開了婚姻平權的公聽會,挺同反同唇槍舌劍、刀光劍影地正面對決。許多人都以為,這是同志運動的啟蒙,殊不知早在1986年,同志平權運動者­­­—祁家威,要與一名男生結婚,被地方法院拒絕,這是台灣史上,第一位同志向立法院請願。這30年來,祁先生鍥而不捨地請願,申請釋憲,終於在2017年的三月,盼來大法官的回應,2017年5 月24日,可說是台灣人權大躍進的一日,世界各地的媒體爭相報導台灣大法官748號釋憲案,一個同性婚姻自由的釋憲案。

 

在同志族群沉浸在歡騰的氣氛時,反同團體已經慢慢地集結起來,以「護家」之名,試圖摧毀婚姻平權的堡壘。果不其然,憑籍宗教與財團的勢力,成立了愛家三公投,竟意圖在2018年底九合一大選,摧毀同志的婚姻夢,把人權視為糞土,號稱守護傳統的婚姻價值!同志族群為了捍衛自己權益,也祭出兩好三壞的平權公投。正反雙方的紛紛擾擾、爭鋒相對,加上公投的辯論等,同志族群的身心靈,嚴重的受創……

 

也許,您不是同志,您無法感同身受!當自己的幸福,竟然是掌握在社會大眾手上。在連署公投案時,看到自己的至親好友站在自己的對立方,line上充斥著不實的言論,愛家公投竟然利用宗教財團的金錢勢力,上報登廣告大事宣傳,那些不實的抹黑造謠,不勝枚舉。最後,民眾對同志聞之色變,反同團體抓住人性恐慌害怕的心理,滲透反同的意志,最後連隔壁的鄰居阿嬤,竟然也教唆鄉親好友投給愛家公投。儘管面臨排山倒海的反同勢力,為了自身的幸福,我們還是好努力好努力地去連署平權公投,甚至有的同志朋友從深櫃中掙脫出來,吶喊:我是同志,請給我平等的結婚權益!最後這一役慘敗下來,換來的是七百多萬票的否定……那種失落、委屈、無奈……成為了同志身上一道一道無形的傷痕。然而淌血的傷痕,在今年2月21日行政院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稍稍的讓同志們的傷痕止血結痂,因為行政院至少是想從公投結果與釋憲意旨找出了平衡點,給了同志族群相對平等結婚的專法。

 

政院版的專法,雖然仍有許多問題還需要解決,例如:跨國婚姻、姻親關係、認養子女、人工生殖等,但是同志族群不得不感念及佩服行政院的魄力,制定出趨近平權的同志婚姻專法,同時也符合愛家三公投的意旨。然而,這群提出愛家公投的護家盟,竟然在公投內文咬文嚼字,推翻自己提出的公投意涵,教唆立委賴士葆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荒謬的重新定義公投12案,還指出釋憲在前,公投在後,所以立法應該遵照時序這種謬論。

 

更令人髮指的是,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竟然自以為是地提出比政院版草案,更符合釋憲748號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裡面充斥滿滿的歧視、對立。竟然把「同性婚姻」偷渡成「同性結合」,更增訂「防違條款」、「宗教保留條款」等,恣意妄為地定義同志間的愛,披著羊皮把歧視包裝成合法的狼。而背後竟然是以王雪紅為首的財團、宗教團體為之撐腰。縱觀立委林岱樺過往「宗教超越憲法」的概念,提出這樣的法案,其背後的動機昭然若揭!

 

同志們結痂的傷痕,在立法院把這兩個惡質的草案逕付二讀,狠狠的撕開,再次血流不止!我們對站在同志一方的立委們,致上最高的敬意,但是,這兩年來,同志法案往往在臨門一腳就要通過,卻被反同的抹黑、護家盟的愛家公投、反同立委的草案,狠狠地打入深淵。這種情緒的起伏,好比做雲霄飛車,730天的日子裡,欣喜若狂跟無窮失落反反覆覆地交疊!也許您毫不在乎,但是,我們是真真切切地經歷這一切!

 

如果在這兩年中,730日裡頭,如果同性婚姻能早一日通過,我們同志就是早一日得到幸福。您也許不知道,我們可以在出遠門,買下的高額保險,受益人填上摯愛的名字;我們無微不至照顧的孩子,再也不是另一方的法律陌生人,孩子們能夠真正擁有雙親;我們彼此的融洽相處的家人,因為我們的婚姻,被定義為姻親,互相承載兩個家庭的責任;我們的悲歡離合受到台灣法律的保障,走入婚姻殿堂,共同享有彼此的責任義務;我們在伴侶臨終前,是以夫或以妻之名,在床邊含淚相送,而不是拒之門外,連最後道別的權利都沒有!

 

您也許說,要等到社會有共識,讓彼此衝突降到最低,折中找到挺同反同的意見,制定符合彼此大眾的立法原則。我老實地告訴您,別天真了!縱觀所有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反同人士依然故我地叫囂抗議,只是聲量變小,也沒有立足點而已!婚姻平權的立場,是無法選邊站的!說到底,只是您願不願意把同志,視作「人」看待,讓同志享有婚姻的權利罷了!看看這七百多個日子裡,立法院找到了平衡雙方的立法嗎?我們每一天把日子數著了又數著,等待了又等待,期盼了又期盼,換來的竟是人權倒退的立法草案!更甭說許多立法委員,連「公投拘束行政與立法,但不能夠牴觸大法官解釋」,這個基本的觀念都沒有!

 

婚姻雖然是愛情的墳墓,但是婚姻卻解決了許多民生問題。立法院裡審議的草案,一直到最終制定出的法案,一定是惠及了大部分的民眾,但也或多或少地剝奪了部分人權益。然而,我想請教您,立一個平等的同性婚姻法案,讓同志族群享有基本公民的結婚權益,到底讓什麼人損失任何實質的權益?宗教團體認定的傳統婚姻,一樣適用,異性戀婚姻的權利義務,一項也不少!我們的幸福,到底傷及了什麼人?憑什麼讓全台灣,包括完全不需要進入同性婚姻的人,投票決定我們能否結婚,最後連財團跟宗教都可以定義我們的婚姻,制定出惡質的草案,竟然聲稱這是最折中的法案。請問,這個同性婚姻,不該回歸到我們同志身上,從我們的需求出發嗎?

 

各位立法委員,您們作為最高的立法機關的成員,所立的法應該是從人民的權益出發的。如果您也把同志族群視為子民,您應該審慎地制定出惠及同志的平等法案!請您設身處地的替我們想,如果您的孩子或您本身就是同志,制定出來的這個法案,您願意接受嗎?是公平正義的嗎?是符合人權公約所定義的平等嗎?如果,您們仍然無法達成共識,或者有選票壓力,那就別費心了,請您高抬貴手,把法案擱著吧!就讓同志們依748號釋憲的旨意,在2019年5月24日結婚吧!

 

※作者為臨床醫師

關鍵字: 同婚 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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