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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全面翻修《公司法》 小英要排除「創業障礙」

上報快訊 2016年10月24日 21:09:00
蔡英文總統24日主持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強調修正後的《公司法》不再是創業的障礙。(攝影:葉信菉)

蔡英文總統24日主持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強調修正後的《公司法》不再是創業的障礙。(攝影:葉信菉)

蔡英文總統24日主持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國發會在會中報告《公司法》的修正進度。會中並作出決議,要求在修法各階段都應納入各界的意見及需求,讓修正後的《公司法》成為創新者發展的動力,而不再是創業的障礙。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會後轉述表示,現行《公司法》設計老舊,以大型製造業為規範原型,著重有形資產、偏向管制模式,組織結構僵固,造成產業轉型及創新的困難。這次全盤修正和我國產業轉型與創新密切相關,也是衝出既有格局的重要立法。

 

黃重諺表示,此次修法最重要的目標是讓相關的法規範趕上時代及當前經濟環境的變遷,成為創新者的發展動力,而不再是創業的障礙。

 

會中要求國發會主導的修法研議小組應納入各界意見與需求。法案從研議、起草與立法過程都應盡可能與社會溝通,同時兼顧立法的完備。

 

最後,他也說,財經法規的健全攸關經濟競爭力,國發會應持續會同各機關檢視相關法制議題,並掌握國際最新發展趨勢,積極推動財經法制改革工作。

 

執政決策協調會議針對《公司法》修正說明如下:

 

一、社會快速變遷,網路新興科技及運用為經濟型態帶來巨變,對於行政部門業務之推展和法規調適,形成巨大挑戰,因此,政府有責任積極配合數位經濟發展趨勢,主動檢視主管法規如何因應調整。

 

二、《公司法》是企業與經濟發展的基礎法制。現行公司法設計老舊,以大型製造業為規範原型,著重有形資產、偏向管制模式,組織結構僵固,造成產業轉型及創新的結構困難。本次全盤修正與我國產業轉型與創新密切相關,是帶領我國衝出既有格局的重要立法,不宜拖延。請相關機關積極辦理,並充分與各界溝通以凝聚改革共識。

 

三、此次《公司法》的全面檢討修正,最重要的目標在於讓相關的法規趕上時代及當前經濟環境的變遷,同時也引領社會在價值觀念上的更新。未來,資本不再是發展經濟唯一的主導力量,創新與技術的養成及擁有,也是最重要的資產。希望檢討修正後的《公司法》,能成為創新者發展的動力,而不再是創業的障礙。

 

四、《公司法》的修法不僅是條文的更新,更是思考價值的結構性改變。對此,由國發會主導的修法研議小組應納入各界意見與需求,並注意社會溝通。法案從研議、起草與立法過程都應該盡可能與社會溝通。期待這項法律有領先時代的改變,但也要注意立法的完備,執行更要注意溝通。

 

五、財經法規之健全攸關我國經濟競爭力,請國發會持續會同各機關檢視相關法制議題,並掌握國際最新發展趨勢,積極推動財經法制改革工作。

 

(莊博涵/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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