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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524合法倒數! 伴侶盟立院站崗「堅守同婚」

李智為 2019年05月13日 09:40:00
(攝影:李智為)

(攝影:李智為)

同婚大鬥法!立院將於14日逐條協商、17日院會表決,伴侶盟13日先發起「立法院站崗行動」, 呼籲立委堅守「同性婚姻」,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上午已動員常駐立院各出入口,提供文宣等物資應戰。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上圖左)和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下圖右)與挺同團體成員合影。(伴侶盟提供)

 

 

伴侶盟新聞稿:

 

台灣能否順利完成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諭示,還給同性別二人平等結婚的自由,就看5月17日立法院院會的表決。剩下最後一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發動「立法院站崗行動」,已邀集百位街頭行動志工,從下周一(5/13)開始每天輪班在立法院舉牌與發放文宣,請立法委員支持唯一合憲與尊重公投結果的行政院版草案,在表決時投下同意票。

 

近日反同團體動作頻繁,再次購買報紙頭版廣告散播不實資訊,謊稱行政院版草案不尊重公投結果。事實上,107年5月23日中選會曾發函給公投第12案提案人曾獻瑩(中選法字第1073550265號函),說明欄第4點明確記載:「…本公投案標的乃制修法律時法規形式之選擇,此一立法原則,是故本公投案即便通過,立法機關仍有義務制訂法律保障同性別二人結婚的權利,且另行制定特別法律亦不得違背保障同性別二人之婚姻自由及平等保護之意旨…。」意即即便公投第12案通過另訂專法,也必須是專法婚姻。曾獻瑩對函文中「結婚」二字用語不滿,因而提告,結果敗訴(參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885號判決)。

 

顯見反同組織早在公投開始宣傳前,就明確知道此公投只能決定同性婚姻的立法形式,立法院仍有義務完成同性婚姻立法,但他們至今仍持續欺瞞大眾和立法委員,抹黑指控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違背公投結果。為了矯正視聽,伴侶盟特別製作了目前在立院協商的三草案版本比較表,下週一開始將在立法院周遭發放,並提供給每一位立委參考。

 

伴侶盟呼籲,婚姻平權是蔡英文總統競選期間明確表態支持的價值,更是大法官明白課予政府的義務,行政院版已經是最後妥協版,立法院應共同堅守人權價值,確保「同性婚姻」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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