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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同志能收養小孩嗎

謝社工 2019年05月16日 00:00:00

許多民眾非常贊成婚姻平權,但對收養則持保留態度。(攝影:張家銘)

近年台灣婚姻平權議題受到極大關注,在公投前後,台灣各個角落幾乎每人都曾討論同志是否可以受到法律的保障,行政院也在2月制定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作為保障同志的專法,準用內容與民法大致無異,只是收養權的部分,政府只透過「血緣」關係准允收養,而「無血緣」的共同收養則未開放。

   

首先,筆者理解政府面臨保守派極大的壓力,目前政府首要任務是保障雙方權利,至於「收養」則是複雜的議題,因為它涉及第三方「兒童」的權益。常聽到許多民眾非常贊成婚姻平權,但收養則持保留態度,原因在於社會的汙名、以及同齡孩子的不理解,可能因不當言語傷害同志家庭的小孩。

 

但仔細想想,這社會不僅僅只給過同志汙名,不論自己的身材、背景、職業、課業能力、性別、階級,甚至是收養的身分,我們任何一個成長歷程,都可能成為被人嘲笑甚至歧視的原因之一,如果擔心同志家庭的小孩成為被其他同學訕笑、議論的對象,不如徹底從教育制度著手,例如:完整的性平教育,正是能從根本解決的方法之一。

 

筆者從事收出養社工,審核申請人的各項社會資源及討論照顧計畫、如何告訴孩子身世等等;同樣的,若同志能共同收養,他們前來申請時,一樣須與他們討論上述的情況,但在這社會尚未平權前,社工必須了解同志們如何協助孩子一起面對這社會的不友善。

 

在育幼院、寄養家庭,看見許多等待一個溫暖家庭的孩子,他們急於想要得到關愛,有些會爭寵、搶玩具,有些則會以哭來吸引照顧者的注意,他們需要的,只是一個能補足關愛的家庭,這點我相信任何一位努力通過收養資格申請者,他們都會想盡一切方法來幫助這些孩子。

 

以此而言,當閱讀最近由林岱樺立委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號稱為了防止社會撕裂而提出的「折衷法案」,裡面並未開放血緣的繼親收養權利。當相愛的兩人扶養一名孩子,政府允許其中一方繼親收養他方之子女,建立完整的親子關係,這為何成為社會的折衷犧牲品?讓筆者不解,此草案究竟是否真的為了兒童權利著想?

 

台灣需要一段時間淬鍊成長,理念並非能一步到位,有些民眾需要的是時間,很多時候只是不夠了解這一群人,才會用不同的意見、眼光來看待同志,所以能理解對收養權的保留態度,但希望透過這次公投、立法過程,讓更多人相互討論,到後來你會發現,我們對被收養的孩子的擔心,是出自於希望社會能互相尊重彼此,但只是目前我們尚未走到這一步,不過同時希望擁有立法權的政治人物,多能為社會的每個弱勢角落作到最基本的人權保障。

 

※作者為從事收出養之社會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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