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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運先驅祁家威和「美麗少年」陳俊志 帶領台灣走過崎嶇33年

上報快訊/賴彥蓉黃雅旋 2019年05月16日 16:14:00
祁家威認為,同性戀是正常的人也是對的人,婚姻是正常的事也是對的事,對的人要做對的事,為什麼不可以?(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祁家威認為,同性戀是正常的人也是對的人,婚姻是正常的事也是對的事,對的人要做對的事,為什麼不可以?(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同性婚姻生效進入倒數階段,立法院持續進行同婚專案協商,盼趕在5月24日前完成立法。在這之前,有許多同志伴侶迫不及待,已經「搶頭香」預約戶政事務所,要在24日當天登記結婚,截至目前為止已有數百對伴侶預約。這段爭取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旅程,可以追溯到1986年,那個還認為同性戀是「變態」的戒嚴時代。

 

在台灣同志運動史上,有一個不能被忽略的身影,他,就是祁家威

 

祁家威(1958-)高中時就讀建國中學,高二發現自己的同志傾向,父母也很支持,於是他便立志為同志運動努力。

 

1985年,行政院衛生署成立「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小組」;1986年台灣出現第一個愛滋病死亡病例。祁家威主動找上當時防疫處長果祐增及防治小組召集人台大莊哲彥教授,表示願意擔任同性戀者社群與衛生署防治小組之間的橋樑,從此積極投身愛滋防治的志願服務工作。

 

那時台灣對於同志議題仍屬禁忌,因此在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成立之前,當台灣發生與同志相關之事件,例如1994年北一女中學生自殺事件時,部分媒體便會尋求祁家威的意見。他在1986年時離開職場,此後就一直由伴侶負責家計,他則致力於爭取同志權益。

 

為同婚發聲多次敗訴

 

1986年,28歲的祁家威在麥當勞舉行第一場國際記者會,公告自己的性傾向,成為全台第1位出櫃的同性戀者,引起了全球媒體的注意。同年,他到台北地院公證處,請求與男性公證結婚,但遭到拒絕;他向立法院請願,立法院卻以正式公文回應「同性戀者為少數之變態,純為滿足情慾者,違背社會善良風俗」。因此,祁家威展開了捍衛婚姻平權的道路。

 

當時台灣因處於戒嚴時期,政府對同性婚姻的議題十分「關切」,祁家威曾被非法扣押,甚至差點被關5年,待遇如同政治犯,後來時任總統的蔣經國表示「這樣不好吧」,他才被放了出來。

 

1998年,祁家威再度到台北地院請求與同性伴侶公證結婚,但仍遭拒絕,民事訴訟也遭判敗訴。2000年,祁家威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在聲請狀內嚴詞譴責當時的婚姻制度,但大法官認為他的聲請並未具體指明現行法令牴觸憲法之處,駁回他的聲請。

 

2013年祁家威與他的伴侶到台北市萬華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以不符《民法》規定「1男1女才能結婚」為由拒絕。對此,祁家威向內政部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皆認定戶政事務所的行政處分並無違誤,以敗訴定讞,這讓他取得聲請釋憲的資格。

 

祁家威常出現在各大同志運動場合,揮著彩虹旗為大家加油打氣。圖為2018年台中同志遊行。(資料照片/羅佳蓉攝)

 

2014年,祁家威和「台灣辦旅權益推動聯盟」及律師團在司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認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2015年具狀向司法院提出釋憲聲請書

 

2017年2月20日,司法院宣布受理該項聲請,並於同年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2個月後,大法官釋憲。

 

祁家威2017年3月24日第一次站上釋憲法庭首度替自己及同志發聲,他說,自己等這天已等了41年6個月又24天,「同性戀是正常的人也是對的人,婚姻是正常的事也是對的事,對的人要做對的事,為什麼不可以?」

 

《釋字748號》:民法不准同婚「違憲」

 

2017年5月24日由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公布《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大法官解釋結果表示,《民法》不允許相同性別二人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和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構成違憲,要求有關機構必須在2年內完成相關的修法或另立專法;若沒有在2年內達成同性婚姻的平等保護,相同性別的二人仍可按照《民法》婚姻章的規定,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並具有法律效力。值得注意的是,台灣也是亞洲第一個宣告《民法》沒有保障同婚違憲的國家。

 

釋憲文出來後,祁家威表示,自己當場就像變成一隻鳥,「因為我『雀躍萬分』」;但釋憲文仍給了2年修法期限,祁家威說,「所以我明天也不會去結婚,要想結婚還要等2年。」

 

對於同婚終於合法,他的同性伴侶有沒有說什麼?祁家威笑說,「他叫我今天早點回家。」

 

對於自己一腳踏上捍衛婚姻平權的道路,祁家威接受《上報》專訪時透露,當年他與男友「剛結婚」時,小倆口曾吵架、鬧離婚,但「我們家那口子提醒了我一點,你要辦離婚還得先辦結婚」,這才讓他決定不能放棄捍衛自己的婚姻自由權。

 

「美麗少年」的遺憾 

 

在崎嶇的同運道路上,也不能忽略有位長期耕耘同志議題的紀錄片導演,永遠的「美麗少年」陳俊志

 

陳俊志出生於1967年,台大外文系畢業,從小熱愛電影,大二時開始接觸電影製作,曾擔任陳坤厚導演《春秋茶室》第二副導,對於社會環境的「同性戀恐懼」氣氛感受極深;後赴紐約市立大學取得電影研究所電影製作碩士,並在30歲時向外界公開表明同志身分。

 

陳俊志自稱「琪姊」,個性三八又嗆辣,但也同時心軟敦厚,常上街頭及媒體為同志議題發聲,自詡為一位以文字和影像實踐社會運動的戰鬥者,活得勇敢無懼,也活得比誰都更自在。

 

他從1997年起開始紀錄片創作,是台灣同志影像的先鋒,陸續完成獨立紀錄片《不只是喜宴》(1997)、《美麗少年》(1999)、《玫瑰戰爭》(2001)、《幸福備忘錄》(2003)、《我的愛滋朋友》(2003)、《無偶之家,往事之城》(2005)、《酷兒舞台》(2006)、《沿海岸線徵友》(2007)等等作品,入選國內外大小影展,每次出席映後座談總是風靡全場,魅力無窮;2008年,她以高樹少年葉永鋕死亡事件為本撰寫報導文學〈人間.失格〉,2011年亦出版書寫自身家庭離散史的《台北爸爸‧紐約媽媽》,寫實又炫麗的筆觸深掘內心,奪得許多大獎。

 

《美麗少年》獲2000TIDF觀眾票選獎,陳俊志上台領獎。(TIDF提供)

 

但在2018年12月10日,陳俊志被發現在自家中病逝,原因為心因性休克(高血壓心臟病併衰竭),享年51歲

 

陳俊志驟逝的消息引起同運圈一片驚愕,祁家威在參加陳俊志的追思會時表示,他與陳相識30年,陳俊志的個性好強,即使前陣子病了也不讓朋友知道,「(陳俊志病逝)真的讓大家非常意外」。

 

祁家威認為,陳俊志在同志運動的路上貢獻非常多,包含台灣同志諮詢熱線成立時,負責介紹辦公室場地;晶晶書庫的阿哲打官司期間也全程參與,甚至拍攝紀錄片記錄許佑生的生活,因此打開了台灣同運的國際知名度,「他對同運的貢獻,比我還多很多。」

 

祁家威哽咽說,他有替陳俊志禱告,希望陳到另一個世界能過得快樂,「上帝告訴我,會讓陳俊志帶著一枚彩虹騎士勳章,是對他在台灣同運一個非常大的肯定。」(核一廠展開25年除役計畫

 

陳俊志追思會。(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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