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鼓山包裹炸彈案,監視器拍下戴姓男嫌犯放置包裹的畫面。(擷取自東森新聞YouTube)
高雄市鼓山包裹炸彈案,鍾姓女嫌犯15日晚上於屏東落網、戴姓男嫌犯16日凌晨於新北遭逮。偵訊時,鍾女坦言與重傷的馮姓男負責人有1000多萬元債務糾紛,但否認涉案。訊後,檢方認定鍾女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候審中。
高雄市鼓山區民康路一家建築設計公司15日中午發生包裹爆炸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一輛白色轎車曾停在該公司附近,循線追查後,在屏東市復興路找到車主鍾女,並沿線查出馮男2013年至2016年間,陸續向鍾女借款1000多萬元。
警方初步了解,鍾女、戴男是網友關係,戴男14日南下高雄,由鍾女開自家白色轎車載他到鼓山區農16地區。隨後,戴男拿著一盒包裹下車,步行前往馮男設計公司,途中還戴上安全帽,之後將爆裂物放在馮男公司門口,鍾女再載著戴男到高鐵左營站搭車北上。
鍾女、戴男落網後,卻否認涉案。戴男初步全盤否認,雖坦承放置包裹在馮姓被害人公司門前,但卻說是鍾女找他去放包裹,不清楚包裹內容物;鍾女也稱不知情,表示曾反問戴男,「包裹裡是什麼?」戴男則稱是「惡作劇」的東西,只要讓馮男拆開後嚇一跳,雙方證詞明顯都不攏。
鍾女15日晚上落網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訊後,檢方認定鍾女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家長協會提「民間版」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