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寒蟬效應】受夠了! 5監委署名反對彈劾曲棍球案檢座

王怡蓁 2019年05月20日 17:34:00
針對曲棍球案檢座遭彈劾,5名監委方萬富、江明蒼、仉桂美(左)、包宗和(右)、蔡培村20日聯合發表聲明反對。(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針對曲棍球案檢座遭彈劾,5名監委方萬富、江明蒼、仉桂美(左)、包宗和(右)、蔡培村20日聯合發表聲明反對。(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日前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因偵辦彰化縣曲棍球協會詐領公款案,未於緩起訴書中論斷偽造印章、印文及署押等犯罪,明顯違反辦案程序而情節重大違誤,而遭監委蔡崇義、高涌誠於5月14日彈劾。但該案引起法界人士連署反彈,法務部部長蔡清祥及檢察總長江惠民認為彈劾造成檢方辦案的寒蟬效應。今監委方萬富、江明蒼、仉桂美、包宗和、蔡培村聯合發表聲明反對彈劾案,更指監察院同仁已經「受夠了」。

 

5名監委的聲明中指出,彈劾文中所稱「未於緩起訴書中論斷偽造印章、印文及署押等犯罪,明顯違反辦案程序而情節重大違誤」,實務上,認為偽造或盜用印章印文及署押為偽造文書之部分行為,不另論罪,經其他委員提醒後,蔡崇義認為最高法院判例已廢止,因此保留該見解作為彈劾理由。但反對的監委認為,縱使緩起訴處分書中未敘述偽造行為的確不妥,但與被告論罪無關,疏失不重大,與彈劾所稱的違失情節重大不符。

 

彈劾案指出前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李淑惠以體育場活動組圓戳章來核銷單據,事後陳隆翔還將印章發回給李淑惠,而不是沒收或發給原所有權人彰化縣政府。反對監委指出,檢方認定李淑惠的確有盜用印文,但印章並非侵占,而彰化縣政府曾回應體育場定非政府機關,因此印章不一定是公印,並無證據顯示印章為偽造,因此無沒收必要。

 

至於彈劾的監委指出,該案是由「法務部認證」的瑕疵。法務部檢察司長的發言:「刑法第40條及第219條應沒收規定,實務上記載方式,不像法院判決後面有相關欄位會做交代,檢察官未交代是否沒收,和執行檢察官無關。認真的檢察官會交代是否沒收,甚至會註明單獨沒收,要交代才是正辦,檢察官辦案時要注意,我們會再加強」。

 

反對的監委表示,法務部的發言只是說檢察官辦案要認真、有瑕疵要改進加強,善意回應提案委員,不應該導向法務部認證該瑕疵。反對監委更指出,這養的推論傷及監察院形象及辦案公平的立場,監察院同仁「實在受夠了」,監察權與司法權之界線在那裡?聲明更指出,11名新進監委就任後,頻頻踩司法與監察的紅線,該彈劾案除了法律議題的論斷外,還涉及憲政體制的部分,要求以該案來討論監察院調查司法個案界線。(小隻女征8485米高峰

 

【延伸閱讀】

●【吞曲棍球案】監委彈劾檢座幫解套? 段宜康駁:偵辦過程草率

●監院彈劾檢察官遭批濫權 陳師孟斥:部分司法官不學無術

●監院彈劾曲棍球案檢察官 檢眾怒:偵查權不容少數監委濫權侵越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