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家】台電核電廠安全漏洞遲未補 主控室包封測試第7度廢標

蔡慧貞 2019年05月27日 14:58:00
台電的「核一、二、三廠主控制室包封洩漏測試」標案在23日第7度廢標。(台電提供)

台電的「核一、二、三廠主控制室包封洩漏測試」標案在23日第7度廢標。(台電提供)

日本福島核災事件屆滿8周年,當世界各國的核電廠早已陸續完成攸關核電廠安全的「主控制室適居性」相關檢測之際,台電的「核一、二、三廠主控制室包封洩漏測試」標案卻已在上周四(23日)悄悄公告第7度招標又廢標了。

 

就台電內部人員透露,台電最後以「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廢標,如今台電即將進行第8次招標,但《上報》接獲檢舉指出,台電這個標案的規格問題重重,主要有3大問題,如果台電繼續招標,但標案規格依然換湯不換藥,則整個標案即使發包出去,執行測試的結果亦無助於改善核電廠安全性。

 

台電現役3個核電廠的5個主控室至今仍未進行過「主控制室適居性」的相關檢測,台電從2015年9月公告「核一、二、三廠主控制室包封洩漏測試」標案至今,前後共經歷7次招標,期間經多次因規範過於異常而招標中止,或是因種種人為因素而廢標,即使在蔡政府上台後,也已經歷5次的招標與廢標了,但離譜的是,明明該標案是為了核電廠核心—主控制室的安全所做的檢測,卻在歷經多次招標又廢標的過程,而條件愈放愈寬,發包的工作內容愈來愈少,但標案公告的重測價格卻不減反增

 

 

重大疑點一:測試關鍵「品保方案」竟在開標後再審?

 

《上報》記者接獲檢舉指出,台電的「核一、二、三廠主控制室包封洩漏測試」標案的問題有三部分,其一是目前世界各國有關「主控制室包封洩漏測試」工作已有一套規格化的「品質保證方案」,而台電的「核一、二、三廠主控制室包封洩漏測試」標案即是要求得標廠商測試時須符合美規「10CFR50 Appendix B」,有台電公司前資深幹部指出,所以要操作該項測試的廠商就必須要依該套美規作業執行,亦即該份美規「品保方案」應是投標廠商的「必備文件」,於開標時就應該審查。

 

但台電的設計該標案的規格標時,卻本末倒置,規定投標商符合美規10CFR50 Appendix B的品保方案,「應於得標後卅日內由台電審查及同意」,而不是在投標時就是必備文件,更不是在開標時就審查,而是在廠商得標後才於卅天內審查,一旦得標廠商送審的品保方案不符規定,台電只能廢標,但台電在標案設計上,並未明訂廠商審查未過的罰則。

 

一曾任台電顧問的核電專家說,「這真是沒有道理的事!」本來就應該是投標時廠商的「必備文件」,台電卻把它設計前是得標廠商的送審文件,且無罰則,這是很有問題的標案,「正常作法應是先分開審查品保方案,亦即具備有被核准的品保方案,這應是投標的資格要求之一才是。」

 

台電於23日公告的廢標公告。(讀者提供)

 

 

重大疑點二:測試團實績經驗嚴重縮水至6年2次

 

這個標案的第二個問題是,今年1月11日和3月25日的兩次「核一、二、三廠主控制室包封洩漏測試」標案公告,對於投標商、領隊的實績經驗要求,從過去標案規格要求的六年六次,大幅降為六年二次,要求的實績經驗大幅縮水為原本要求的三分之一。

 

儘管台電曾於今年二月於《上報》報導後振振有辭地宣稱說,因為招票過程不順利,所以台電已自己建立「抓漏」技術,所以廠商現在只需要執行「測試」工作,且「測試」工作已有標準程序,所以台電放寬投標規範,從六年六次實續經驗調降為六年二次,是因為六年二次的實績經驗已有足夠能力執行測試工作,除節省招標經費外,則藉此提高廠商投標意願。

 

但實際上,核電專家指出,執行該標案的廠商的領隊和技師原本是要六年六次實績經驗,亦即平均每年都在執行相關測試工作,和如今台電標案規格的六年僅有二次實績經驗,亦即一年不到一次驗驗,甚至二、三年才有一次經驗,在業界可說是「生手」,但該標案的測試結果判讀是需要執行廠商有豐富的經驗累績,六年二次實績經驗者如何能精準、有效測出洩漏和須修補之處?如此寬鬆條件下的得標廠商恐非執行相關測試的專業廠商。

 

核電專家指出,執行該標案的廠商的領隊和技師原本是要六年六次實績經驗,現調降至六年兩次,如此寬鬆條件下的得標廠商恐非專業廠商。(台電提供)

 

 

重大疑點三:少了抓漏,重測經費卻提高16倍

 

至於該標案第三項問題是,台電將今年二度重新招標,卻將重測(TGR)的費用占標案總金額比例調高十六倍,台電的說法是,因規範條改後,廠商只需執行測試作業,因計算基準不同,也讓重測費用占總金額比例提高。

 

知情人士指出,實際上,照台電今年二月說法,今年起的標案執行內容,相較2016、2017年的招標公告,廠商已不需執行「洩漏偵測」,亦即不需「抓漏」,但其他「測試」工作內容都一樣,計費基礎應該相同。

 

台電知情人士更指出,反而是原本五個控制室,每一控制室重測要執行二次,超過二次另議,亦即得標廠商至少要執行十次重測的要求;至今年的標案內容,改為「每一控制室只需進行一次重測,超過一次就另議」,亦即整個標案的測試工作不增反減,工作項目減少,要求的重測次數減半,只需要執行五次,但標案中實際規定的重測(TGR)費用,卻增加了十六倍,台電所說因不執行洩漏偵測而計算基準不同,重測費用占比大幅提高的說法,「根本就不成立」,台電重測費用明顯高估。

 

 

實績門檻降、工作量減半 台電標案問題重重

 

這個標案已招標7次都流標、廢標,如今台電又要進行第8次招標,明明是攸關廠商能否執行標案的關鍵條件「品保方案」,怎麼最後卻變成得標後才需提供的文件;明明核電廠主控制室包封洩漏測試工作能否有效執行,取決的正是得標廠商的經驗值,但台電卻將原本標案要求6年6次的實績經驗,大幅縮水為只需要6年2次;又原本得標廠商「抓漏」和「測試」工作都要做,如今只需要做測試,且原本要求每一個控制室做二次重測,如今標案工作要求減少一半,每一控制室只需做一次重測,測試的工作內容不變,工作量減半,但台電卻將測試工作的計價提高,整個標案問題重重。

 

誠如一台電前資深幹部說,這個標案要能成功,取決於台電負責招標、審標和發包單位人員的心態是要好好把關、確實把事情做好;還是只要事情有做就可以了,廠商濫竽充數也無所謂?

 

 

【延伸閱讀】

●【獨家】台電漠視福島核災教訓 核電廠主控室包封測試拖8年未做

●​【大啖「核食」】柯文哲隔海酸韓國瑜 政治100分經濟0分

●【凝望福島】核能是過渡 日再生能源所長讚台灣非核政策有guts

關鍵字: 台電 核電 廢標 核安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