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ber條款」緩衝期再延 Uber失望:「跳錶」跟不上科技

上報快訊/陳昱婷 2019年05月27日 18:07:00
交通部試圖以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來平息小黃與Uber間的商業糾紛,卻引起Uber與其乘客不滿。(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交通部試圖以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來平息小黃與Uber間的商業糾紛,卻引起Uber與其乘客不滿。(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交通部於2月25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引起7601則民眾留言迴響。23日交通部對於民眾建議統一回應,指Uber「嚴重破壞市場秩序」,而Uber則在27日發布新聞稿,對此表達失望,批評交通部只照顧特定族群、朝令夕改。

 

為平息本土計程車「小黃」與叫車平台「Uber」間的商業糾紛,交通部擬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迫使Uber轉以「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方案營運。草案預告期間,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熱烈討論,有網友表示「政府應尊重消費者有自由選擇權」、「期待以科技和創新創造好的交通服務」;也有網友認為,「提供相同服務者應該要受同樣規範」、「Uber掛『租賃業』的羊頭,賣『載客』的狗肉,本質上顯然違法。」

 

4月26日修法預告期滿,不過交通部表示,草案下一步還得先提交法規會、部務會報審查等作業程序,最後如果定案,實施日期也會搭配各項配套方案審慎考量,並不會立即生效實施。

 

 

Uber再批交通部:朝令夕改、只顧小黃

 

交通部23日首先強調,Uber「穿著租賃車的外衣,作著計程車的生意」,已嚴重破壞市場秩序,而政府有責任維護公平競爭並保護消費者權益,因此才擬具「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草案」。

 

交通部也澄清,交通部樂見新資訊技術運用於運輸系統上,也支持創新科技,且歡迎業者在台灣發展,以協助提升產業革新,「理念始終如一,無朝令夕改。」

 

Uber並不買單,27日發布新聞稿,認為交通部只照顧特定族群、朝令夕改、漠視大眾權益,「我們很遺憾主管機關沒有審慎看待民眾意見,只是不斷重申既定立場。」並質疑計程車可以排班、路招、不用繳稅、獲得準大眾運輸業的燃牌照優惠與減免,這些型式與優惠,租賃車都未享有,兩者營運模式與享有的優惠截然不同。

 

 

租賃車業者均遭殃 Uber盼依17年協議納管

 

Uber現行營運模式為2017年回歸台灣市場時與交通部達成的協議,也就是與租賃業者合作,讓小客車租賃業者做為派遣及營運主體,由小客車租賃業者依租賃車型、車輛新舊等各項因素,並參考Uber平台提供之參數決定租車費用,藉助Uber科技的力量提升租賃業的效率,並設立「境外電商稅籍」,一切依法納管、納稅。

 

並且,Uber也指出,交通部若修法,不僅Uber受到影響,所有「有附代僱駕駛的」、及「可以網路App叫車及定位」的租賃車業者都會受到波及,包含機場接送的業者及司機,都需要提出營運計劃書送審核通過後才能繼續營業。

 

針對草案規定「計費應以日租或時租費率為之,起租至少為1小時以上」,儘管交通部澄清並非此次修法新增的限制,而是交通部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授權,早在2005年便公告的「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但Uber認為,這些定型化契約僅列舉「日租」跟「時租」2種計算租金的方式,並不是限制不得以分鐘為單位來計算。

 

 

交部強調費率鬆綁 Uber:跳錶不符即時需求

 

交通部則說明,草案實施後,Uber若有心在台灣真正落地納管,仍有很多方式可繼續營運發展,例如以資訊平台的角色,與小客車租賃業或計程車車隊合作、申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派遣一般計程車;Uber成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後,就可以再申請經營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即可派遣多元化計程車。

 

交通部強調,多元化計程車已在外觀、費率及營運模式上大幅鬆綁,費率可由汽車運輸業者自訂,只要在地方政府核定之運價範圍內即可;但「資訊平台業」並沒有參與訂價的資格。

 

對此,Uber指出,多元化計程車是架構在既有的過多管制的計程車法規中,且規定中所謂的「浮動費率」還是以「跳」「錶」收費,並不能真正應用科技與數據,依市場即時需求彈性的降低或提高車資,無法站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前提,提供比定型化契約更優渥、有保障的消費服務。

 

 

盼Uber駕駛轉開小黃 交部:盡力協助

 

另外,交通部也表示,目前計程車空車額還有1.8萬個,因此支持Uber駕駛考取「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轉為小黃駕駛,至於Uber駕駛轉開小黃可能面臨車輛貸款利率增加的問題,交通部也承諾會盡力提供協助。

 

而交通部並未回應Uber倡議的「網約多元小客車」、小客車租賃業與代僱駕駛們主張的「多元營業用小客車」、民眾在政策參與平台上提出的「網約車專法」等意見,Uber對此表達遺憾。(韓國瑜喊用假日選總統

 

【延伸閱讀】

【獨家】AIT致函關切Uber條款爭議 質疑蔡政府對外資不友善

●府院急推「Uber條款」惹怨 逾萬代雇駕駛周日凱道陳抗

【控交通部擺爛】不滿Uber租賃業合作 小黃31日「路過」行政院怒吼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