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建議財政部應針對電子菸、加熱式菸品制定獨立的菸稅規範,將其列入課稅範圍,以免稅基流失。圖為財政部長蘇建榮。(攝影:李智為)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27日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表示,加熱式菸品多次闖關我國,衛福部過去態度都認為,以菸草製成,應屬菸酒管理法與菸害防制法所稱的菸品,但財政部國庫署卻立場反覆。他建議財政部應針對電子菸、加熱式菸品制定獨立的菸稅規範,將其列入課稅範圍,以免稅基流失。
江永昌指出,我國18歲以上吸菸人口約14.5%,換算下來約287.2萬人,加熱式菸品已多次闖關進入我國,海關採取暫扣手段有助於減緩地下經濟形成速度,但光是漏網之魚的數量顯然也已形成地下經濟,稅收勢必減少。
他表示,加熱式菸品是以「菸柱」替代一般菸草,但因為未納入菸酒稅法規範,現在免課菸稅。他說,國庫署說詞反覆,2016年定義加熱式菸品的菸柱為水、尼古丁與甘油而非菸品,2018年說因該菸草製品屬性未定,不宜以菸酒管理法裁處,應屬尚未開放進口之產品。
江永昌認為,過去菸稅和菸捐挹注長照金額約290億元,電子菸和加熱菸課不到稅,恐影響到長照的收入。他建議,財政部應針對電子菸、加熱式菸品,制定獨立的菸稅規範對其課稅,將其列入課稅範圍,以免稅基流失。
財政部長蘇建榮澄清,國庫署的態度並無反覆,有關加熱菸、電子菸要如何定義及管理,包括菸柱算不算是菸草等,財政部尊重衛福部的意見,並與衛福部研商,依法辦理。(蘇啟誠案監院糾正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