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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同婚 怪美的和小飛象

周佳玲 2019年06月11日 00:00:00

任何人都不應該為社會輿論的「審美觀」懷疑自己,認為自己是錯的。(攝影:李景濤)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保障相同性別二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此法將於今年5月24日生效。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同性婚姻合法化短短幾個字,背後卻有著無數多人努力爭取這得來不易的幸福,同志在台灣終於享有婚姻平權。

 

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本來就應該有權利享有自己的權益,但是現在的社會現狀對人的要求越來越嚴苛,從外表到內在都會受到大家的放大檢視,當看見別人有違反世俗標準的舉動行為時,就會認為是怪異,尤其是公眾人物,你的行為舉止都會成為大家討論的話題。

 

就以同性婚姻來看,許多人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病態,在老一輩的傳統觀念裡更是禁忌,常常可以聽到「沒事幹嘛把自己打扮的跟女生一樣?真是沒有規矩、或是這樣的打扮很丟臉、很醜」之類的話,每每聽到有這樣的說法我都很生氣,這些人錯了嗎?為什麼要用你自己的標準來去批評他們?你不能以你自己主觀的意識形態去要求別人做到符合你所認為「對」的事,對這些人來說並不公平。

 

而要改善這樣的觀念或許有人會說交給學校來教,但是學校只是教育的媒介,儘管學校傳遞了正確的觀念,也難保證學生們會吸收,真正受到影響的還是來自於原生家庭,父母的教育才是孩子最早接觸的,若是從以前就有性別平等及人人平等的觀念,我想現在的社會或許就不會有這麼多遺憾的事發生,多少人因為言語霸凌遭到不公的對待,沒人應該要承擔這樣的霸凌,不一樣又怎樣,不代表這樣錯了。

 

除了同性問題外,現今的社會對「美」的要求更是不容小覷,美一直是人們所追求的事物,但是過頭,人們對美的標準已經沒有極限,只要有一點點瑕疵就不叫美,在這種社會下生存,壓力到底有多大?蔡依林新專輯裡<怪美的>這首歌,就是在傳達不要為了大眾的批評,失去自己對美的定義。

 

裡頭包含了幾項反思1.歪曲的審美觀2.輿論的霸凌3.瘦才是美4.迎合社會大眾所認定的標準5.拋棄世俗的批評6.做自己,蔡依林將自己出道這些年來所被大眾取笑批評的審美觀都放進來,MV裡面可以看到她自己自嘲的部分,還有為了達到社會大眾眼中的美對自己殘忍的方式,看完她的新專輯,真的很佩服她的勇氣,要遭受眾人的眼光,身材稍微有變化,立馬上新聞,真的很辛苦,她也曾經因為外在美而迷失自己甚至痛苦,最後她所要傳達的是美是由自己來定義,做自己才是最美的你,那些醜陋的審美觀根本不算什麼。

 

電影裡的<小飛象>同樣是因為有著特別大的一對耳朵遭到取笑及歧視,但後來憑藉著牠的耳朵成了最閃耀的巨星,那些嘲笑他的人還得靠牠吸引觀眾,即使身體有缺陷但憑什麼就要被遭到歧視,或是被定義為是醜的象徵,將身體上的殘缺變成是一種美的印記,那麼你的美就會是獨一無二的,那些恥笑他人的人為什麼這麼沒有同理心,將別人的外表拿來比較,完全沒有尊重的觀念,若換作是你你會開心嗎?

 

不管是同性還是被美所綁架的人,都不要被社會輿論懷疑自己,認為自己是錯的,或是沒有存在的價值,你才是有資格批評自己身體的主人,別人的審視,只是他的想法,沒必要為了他們失去了你自己,撕去這個社會給予的審美觀,留下最原始的你,才會快樂,最重要的是要有自信,很多人覺得自己的外表不是大眾所認可的,就開始否定自己,變得沒有自信,別忘了勇敢活出自己的美感別迎合他人,才是誰也批判不了的最美的星星。

 

※作者為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學生

關鍵字: 同婚 反同婚 7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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