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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侵害自由者制裁與凍結資產 美國會跨黨派議員提《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

尚國強 2019年06月14日 07:59:00
香港反《逃犯條例》引爆大規模抗議之際,美國國會議員提出《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聲援。(湯森路透)

香港反《逃犯條例》引爆大規模抗議之際,美國國會議員提出《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聲援。(湯森路透)

香港人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爆大規模抗爭之際,美國共和、民主兩黨議員,13日正式向參、眾兩院分別提交《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該草案要求美國政府每年重新檢視香港自治程度,確保美國給予香港的特殊地位獲得保障,同時也制裁侵權官員。

 

《香港01》報導,此份法案最早於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後,由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麥高文(Jim McGovern),與聯合主席盧比歐(Marco Rubio)提出,在2015年香港「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失蹤,以及2016年香港部分立法會議員遭DQ等事件後,共和黨參議員盧比歐和科頓(Tom Cotton)曾再度提出訂立該法案,要求北京政府貫徹「一國兩制」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具體內容包含:

 

 

第一,要求美國國務卿每年認證香港自治程度是否符合1992年簽署的《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所給予香港的特殊待遇條件內容。

 

第二,要求美國商務部長每年發布報告,評估香港政府是否確實執行,美國有關敏感軍民兩用物品的出口控制法規,以及有關伊朗和北韓等問題的美國和聯合國的制裁。

 

第三,要求美國總統查明那些對綁架香港書商和記者負有責任者,以及其他涉嫌壓制香港基本自由者人,包括把行使國際公認的權利的人強行遣送中國的人,將對上述侵害香港自由者,提出制裁、凍結資產並禁止他們入境美國。

 

第四,要求美國總統發表政策,決定是否修改美國與香港之間的引渡條例、及提高旅遊警示,保護美國公民和公司不受修改後的《逃犯條例》的影響。

 

第五,法案還要求美國政府,對於參加與香港民主,人權和法治有關的非暴力抗議活動而被當局逮捕、拘押或懲處的人,不得因此而拒發簽證。

 

眾議院長裴洛西(Nancy Pelosi)對該草案表達高度支持,稱,「我確實希望總統在與中方談貿易問題時,公開談論中國的人權和中國的自由。」

 

 

本語音由合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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