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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Uber可以一起贏」 交通部PO片:只要求車合法、人合法

上報快訊/陳昱婷 2019年06月17日 17:20:00
「Uber條款」爭議延燒,交通部17日找來政務次長王國材PO影片說明《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1條修法理由。(取自交通部臉書)

「Uber條款」爭議延燒,交通部17日找來政務次長王國材PO影片說明《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1條修法理由。(取自交通部臉書)

「Uber條款」將在10月開罰,引起眾多Uber駕駛及乘客強烈反彈。交通部17日發布影片,找來政務次長王國材說明《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1條的修法理由,表示政府只要求「車合法、人合法」,強調交通部希望Uber可以繼續留在台灣,也不希望有Uber駕駛因此失業,「沒有人會輸,Uber可以一起贏!」

 

為平息本土計程車「小黃」與叫車平台「Uber」間的商業利益糾紛,交通部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迫使Uber申請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經營一般計程車派遣,或再申請經營「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

 

不過Uber認為,現行Uber的營運模式為2017年回歸台灣市場時與交通部達成的協議,因此痛批交通部「朝令夕改」、「只照顧特定族群」。且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發布的民調結果顯示,有55%的受訪者沒聽過103-1修正案,進一步說明修正內容後,更高達77%的受訪者表示反對修法。

 

為了與大眾溝通,交通部找來政務次長王國材拍攝影片並澄清,2017年時是希望Uber回到租賃業扮演「租賃平台」,但現況比較像是計程車服務的「派遣平台」,所以才修法,希望Uber回到「合法化」。

 

「沒有人會輸,Uber可以一起贏!」王國材強調,交通部有2個目標,第一,希望Uber可以留在台灣,繼續提供好的服務;第二,不希望駕駛因此而失業。但交通部也有兩個要求,車合法,以及人合法。

 

王國材說明,車合法就是Uber的車牌必須變成「白底紅字」,而人合法即駕駛必須考取「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交通部已經協助媒合取得牌照,警政單位將在從6至9月辦理共37場的執業登記證考試,而且轉換的規費將由交通部吸收,完全不增加駕駛的經濟負擔,且未來Uber每一年將可省下1.8萬的牌照稅跟汽燃費。

 

另外,王也指出,「多元化計程車」在費率上已有鬆綁,且正在研議一個新的計費方式,將包含「浮動費率」與「事前計費」功能,維持Uber一貫的服務。

 

最後,王國材向Uber的使用者及駕駛喊話,相關問題可在交通部的臉書留言,交通部會盡力答覆,「我們也期待Uber公司善盡企業責任,既然把駕駛帶入這個產業,也應該把駕駛帶向合法。」

 

 

對於交通部的說明,有網友認為「Uber在各國就是想要讓法規適應他們,而不是他們適應法規,這樣霸道的行徑其實很久了,現在有多元計程車這條路可以讓Uber司機合法開車和無痛轉換,我覺得算是雙贏的局面。」

 

而有持相反意見的網友則表示,「對Uber的誤解是交通部,是王次長,是林部長!沒有同理心,沒有和所有民眾站一起,深入了解為什麼民眾喜歡Uber」,呼籲交通部盡快舉行Uber、計程車業、學者與消費者的多方會議。(民進黨轟曾永權率團「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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