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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現場】避免再起衝突 立法會主席建議停審《國歌法》

麥浩禮李景濤 2019年06月19日 17:31:00
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19日建議,港府暫停提交《國旗法》予立法會進行二讀工作。(攝影:李景濤,後製:潘世惟)

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19日建議,港府暫停提交《國旗法》予立法會進行二讀工作。(攝影:李景濤,後製:潘世惟)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大會後見記者時指,19日允許民主派議員提出緊急質詢,給予議員空間討論,但指香港還有很多經濟民生議事需要處理,希望議員重新聚焦,亦希望社會早日穩定,回復正常生活。梁又提議,港府不要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條例》二讀,認為議會需要傷補及平靜下來。不過當完成緊急質詢後,大會卻因法定議員人數不足而宣布流會。

 

被問及當初給予《逃犯條例》61小時劃下「死線」辯論,再進行二讀表決的決定,是否導致衝突的導火線,梁君彥稱是所按照議事規則行事,以及參考以往有爭議條例的時間作參考,但承認《逃犯條例》有很多爭議。

 

被問到612事件出現大型衝突,立法會是否有責任,梁君彥指和平理性表達意見政府是有聆聽,又指任何人在事件有受傷及死亡,任何人也不願看到,對事件感到遺憾及可惜。

 

 



梁君彥拒絕直接回應設下61小時死線是引發612衝突的導火線。(李景濤攝)

 

建議國歌法延期二讀

 

梁君彥又建議政府在7月休會前,不要在7月休會前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條例》二讀,認為議會是需要修補及平靜下來,指《國歌條例》等政治事件可以先放一邊。根據立法會議事排程,6月26日將會將《國歌條例》進行二讀。

 

《國歌條例》是指包括意圖侮辱國歌而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等。若有人侮辱行為和不當使用國歌的行為,即屬犯罪,可罰款5萬港元(約20萬新台幣)及監禁3年。

 

2015年世界盃外圍賽,中國香港隊對陣中國隊時,時值中港關係緊張,有香港球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奏起時報以噓聲,隨後更成為中國香港隊上陣時也會有此行為。2017年9月,中國政府表決通過《國歌法》,而港府亦需跟隨進行立法。






關鍵字: 國歌法 香港 反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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