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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創造奇蹟的六個原因(上)

李芄紫 2019年06月22日 07:00:00
與過去不同的是,這次「反修例大遊行」沒有明顯組織者,僅憑同仇敵愾就一呼百應。(美聯社)

與過去不同的是,這次「反修例大遊行」沒有明顯組織者,僅憑同仇敵愾就一呼百應。(美聯社)

香港人民反對修改《逃犯條例》的抗爭,在短短一個星期内,局勢完全逆轉:《逃犯條例》被暫緩,實際上等於終結;一向高傲的特首林鄭月娥罕見地道歉,儘管還是忸忸怩怩的,「擠牙膏」式的;警方從氣勢洶洶地指責「暴動」,全城四出搜捕嫌犯,變爲「澄清」「只有少數人犯暴動罪」,還被政黨、媒體和市民窮追猛打,要求交出濫用暴力的警察。

 

香港人民創造了罕見的奇跡,爲何香港人能贏?

 

首先,香港人民在政權重壓前不放棄,以「終極一戰」的心態進行抗爭,是最關鍵的因素。

 

6月9日,103萬人走出來,創造了香港回歸之後最大的遊行示威,震撼了全世界。6月16日,接近200萬人再次示威,打破一切香港記錄,連當年六四事件的百萬大遊行(約有150萬人參與)也不得不「甘拜下風」。

 

2003年七一,導致董建華下臺的香港五十萬人大遊行,是此前香港回歸後最大規模的示威。當時能聚集這麽多示威者,被廣泛認爲是占盡「天時地利人和」的因素:七一本來就已經有游行示威的傳統,當時香港也積累了強推二十三條、沙士、負資產等各種不同原因的民憤,董建華的聲望已經一落千丈等等。

 

反觀這次反修例大遊行,6月9日原先並非一個有特殊意義的日子;雨傘革命之後,抗爭陷入低潮,在一地兩檢等議題中要發動超過一千人的抗爭已經相當不易;林鄭月娥在強推修例之前,民望還沒有低落;遊行也完全是被單一事件激發,民衆只有撤回惡法的單一訴求。從這種對比更可以看到,這次大規模示威的不易。

 

爲什麽人民肯站出來上街示威?雖然在示威前很多政界和社運人士鼓動「示威有用」,其實參加遊行的大部分人的心態很可能反而是「即便沒有用,也至少努力過了,不會後悔」,以及「這次再不遊行,以後恐怕就沒有機會了」。這就是之前所說的「終極一戰」的心態。

 

更有不少年輕人站出來,聚集在金鐘,與政府對抗,最終爆發69事件和612事件。與雨傘革命不同,這次沒有明顯組織者,僅憑同仇敵愾就一呼百應。過去幾年,香港加大了對抗爭者的打壓,以前抗爭者沒有預料到的現場警方暴力和此後的法律追究的風險,這些年輕人不可能沒有心理准備到。他們能站出來也只因這種為將來而戰的「終極一戰」心態。

 

許多人這次上街是抱著「終極一戰」的心態。(美聯社)

 

其次,修例把絕大部分人都推向反面。

 

除了極少數的人之外,修訂逃犯條例觸動了香港所有人的利益。即便是林鄭月娥推出修例的「引子」——被害香港少女及其家人,其實也是受害者,因爲如果林鄭不「大炮打蚊子」,接受一次過處理這個問題的方案,殺人嫌兇早就可以被送到臺灣了。

 

嚴格説來,修例確實是香港的「内部事務」——自拆保護墻。每個國家(或地區)都有義務最大程度上保障國民的利益。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處理個別事件的引渡條例,但它們都可以運用主權決定每一樁事件是否移交。而在中國和香港實質權力結構中,香港沒有「說不」的權力。

 

左派報紙宣傳:香港特首要雙重負責,不但要對中央負責,也要對香港人民負責;所以特首不會不顧香港人民的利益,完全聼中央的命令。可以想象,通過法案之後,日後要移交時,它們又會反過來說:「香港特首不但要對香港人民負責,更要對中央負責」、「不能只顧兩制,不顧一國」等等了。

 

注意到,整個香港社會層面,反對修例的不但是傳統意義上的「反對派」,更包括商人、法律人士、親建制派的學者甚至議員,乃至平時不熱衷參與政治的沉默大多數。在中央和中聯辦出言力挺之前,沒有多少建制派團體支持修例,即便在出言力挺之後,能發動的團體也大不如前。

 

原因很簡單,即便是親建制派的人士,内心中也對内地的法制非常不信任。他們也喜歡享受香港的法治體系,不想把香港變成「普通的中國城市」。他們平時高喊「親中」是一回事,到了這種關鍵時刻,「身體很誠實」。

 

與港人的人身安全同樣重要的是,香港修例後不可避免地引發外國資本的恐慌,甚至有可能改變香港在經濟上作爲獨立的實體的地位,將會嚴重打擊香港作為世界城市的地位,這是香港繁榮的終極保障。這也將嚴重影響港人的經濟利益。因此,即便「安分守己」的市民,也不得不承受修例的惡果。

 

第三,政府的傲慢、謊言、粗暴激起民憤。

 

公平地說,即便是林鄭等「修例堵塞漏洞」的説法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但政府惡劣的操作不斷激化民憤,堪稱公關災難的典型。

 

政府急於把在本年七月前通過法案,於是短短二十天咨詢之後就提出草案。對影響這麽大的修訂,如此倉促,毫無合理性。於是從一開始,政府就無法把故事「說園」,無法編造一個説得過去的邏輯。特別是臺灣已經明確表態不會接受修例後移交嫌凶,原先的「迫切性」的藉口已經不攻自破之後,明明修例無法「伸張正義」,偏偏港府還堅持那套「伸張正義」的説辭。說起謊來之面不改色,面皮之厚,令人驚異。

 

政府把民主派和法律界的反對意見都視爲「廢話」,認爲他們「不熟悉草案」,卻拒絕與他們會面。政府對商界還相對尊重,不但肯接見相關人士,還肯作出一些讓步。只是不少讓步令人感覺啼笑皆非。比如豁免「刑事恐嚇」和「兒童色情」等刑事罪行,很難説和商界有什麽必然關係。它們不但尚不能令商界滿意,還在公關上帶來巨大的負面觀感,被視爲對商界傾斜,也進一步粉碎了所謂「伸張正義」的幌子。

 

香港特區政府惡劣的操作不斷激化民憤,堪稱公關災難的典型。(美聯社)

 

在立法會,民主派已經用史無前例的「法案委員會雙胞」的行動,表明決心利用一切代價拖死法案。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怒罵林鄭「八婆,唔死都無用」這種原本不符合議員身份的話,居然在社會得到廣泛支持,成爲金句。就連大部分一向與民主派「牙齒印」頗深的「港獨派」也放下成見。不少建制派議員也明顯「放軟手腳」地「鬆章」。此前民陣已經組織起十幾萬人的示威,顯示「民氣」已經重新聚集。各種校友會、職業會等反修例聯署「遍地開花」,各界醖釀罷工罷市罷課得到越來越多的響應,更是連占中也不曾試過的。可是政府依然看不到危機,一意孤行地直上大會,激發更大的反抗。

 

在6月9日百萬大遊行之後,特首不但不親身回應,還發出冷冰冰的政府公告,宣佈如期直上大會。傲慢的態度令人驚愕。這是6月9日晚上,示威之後不肯散去的市民衝擊的直接導火索。

 

6月12日,以年輕人為主的市民開始「二次佔領」,這時警方出動大規模警力,不但出動警棍和胡椒噴霧,還使用了150多枚催淚彈、二十多枚布袋彈、以及橡膠子彈,射向示威者和記者。從多個視頻可以看到,武裝到牙齒的警方瞄準市民頭部開槍(儘管不是真子彈);對手無寸鐵、背向警方、已被催淚彈射中、毫無威脅的市民一擁而上,棒打腳踢;更不顧市民在混亂中可能會有蹬踏致命的危險。當年占中,警方也只出動87枚催淚彈,也多半向天開槍。這次出動如此規模的武力更把林鄭政府釘在恥辱柱上。

 

最不堪的,還是林鄭在接受無線電視採訪時,把自己比喻為母親,反對者比喻為子女,說什麽「母親不能放縱子女」之類的荒唐話。沒有人能想到,這個自小在自由社會長大、接受民主國家教育、在現代公務員制度下培訓出來的「高才生」,居然會說出封建社會大家長才能說出來的話,完全顛覆了政府官員作爲「公僕」的角色,令人瞠目結舌。更有很多家長質疑,即便「母女論」真的成立,也從來沒有家長會對自己的子女開槍。

 

警方對年輕人爲主的示威者的鎮壓及林鄭這番話,勾起了廣大香港「成年人」對年輕人的虧欠感,讓更多的港人站出來,成爲壓倒林鄭的民意的最後一根羽毛。

 

值得指出的是,在群衆運動中,類似的去中心化、沒有嚴密組織的運動能成功,核心原因是時間短,訴求單一,這樣才能同仇敵愾,短期内激發出能量。警方決定強力驅散,速戰速決,這犯下大忌。在去中心化的運動中,時間越長,拖得越久,訴求越來越多,參與者就越難以齊心,就越容易放棄。在這點上,林鄭與梁振英差距太明顯。(待續)

 

※作者為香港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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