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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檢察官陳隆翔彈劾案加劇監院內鬥   馬系監委爆出新聞稿洩密案外案

蔡慧貞 2019年07月07日 11:30:00
總統蔡英文提名監委高涌誠、蔡崇義提案二度彈劾「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案」承辦檢察官陳隆翔,5月14日第二次審查會以6比5通過。(攝影:李智為)

總統蔡英文提名監委高涌誠、蔡崇義提案二度彈劾「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案」承辦檢察官陳隆翔,5月14日第二次審查會以6比5通過。(攝影:李智為)

因為檢察官陳隆翔彈劾案,監察院馬系、英系監委內鬥加劇!總統蔡英文提名監委高涌誠、蔡崇義提案二度彈劾「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案」承辦檢察官陳隆翔,5月14日第二次審查會以6比5通過,引發司法界大反彈,當日參與審查會的5位馬系監委隨後在5月20日公開發表「不同意見書」聲援,沒想到這份「不同意見書」新聞稿內容已違反監察法而有洩密之嫌,之後監察院長張博雅硬是把監委涉洩密案壓了下來,監察院網站也悄悄地將5位馬系監委發布的「不同意見書」中違反監察法、涉及洩密內容刪除,如今網站上重新公布了新版的「5月20日新聞稿」,監委違法洩密情事已被掩蓋過去了。

 

 馬系監委發現違反監察法   悄然刪除新聞稿洩密內容 

 

但更離譜的是,方萬富、江明蒼、仉桂美、包宗和和蔡培村等5位在5月20日公開發表「不同意見書」新聞稿的馬系監委,悄悄地刪除監院網站發布的新聞稿中違反監察法的洩密內容後,卻又針對高涌誠和蔡崇義兩位調查監委於6月14日司獄委員會就陳隆翔案提出的調查報告,方、江、仉於6月19日再度發表「不同意見書」,指控調查監委們於調查報告中增加了許多於彈劾審查會中未見的內容,質疑有違失。

 

調查監委指出,依據監察法第8條規定,「彈劾案向懲戒機關提出後,於同一案件如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經審查後,應送懲戒機關併案辦理。」因此兩位調查監委於檢察官陳隆翔的彈劾審查會通過,監院將彈劾案送司法院後,再增修調查報告內容後送監院司獄委員會審查,其實並沒有違反相關規定。

 

陳隆翔彈劾案爆司法界反彈 馬系監委阻調查報告及時審查

 

實際上,「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案」的彰化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陳隆翔彈劾案,監察院從召開二次彈劾到調查報告審查通過的整個過程,前後任總統馬英九、蔡英文提名的新、舊監委們內鬥角力、刀光劍影。

 

有關檢察官陳隆翔彈劾案,監察院從召開二次彈劾到調查報告審查通過的整個過程,監察院馬系、英系監委內鬥加劇!圖為監委涌誠對陳隆翔提出彈劾說明。(攝影:李智為)

 

知情人士透露,調查監委高涌誠、蔡崇義在今年四月間第一次提出檢察官陳隆翔的彈劾案,結果不敵馬系監委佔多數,彈劾案未過;兩位監委在5月14日捲土重來提出二次彈劾,原本該次彈劾審查會是馬系、英系監委各佔6人,連提案監委都對彈劾結果不抱樂觀,不料監委尹祚芊請假,最後以馬系監委少一人情況下,陳隆翔彈劾案以6比5通過。

 

知情人士說,原本兩位調查監委打算在隔日的司獄委員會就提出該彈劾案的調查報告審查,通過後就可對外界完整說明,不料在15日的司獄委員會中馬系監委方萬富、江明蒼等強烈反對,認為委員們來不及好好審閱調查報告內容,力阻在彈劾案通過的隔天就審查調查報告,最後高涌誠和蔡崇義只好同意陳隆翔的彈劾案調查報告延後一個月,待六月的司獄委員會再提出審查,也因此調查監委為免違法洩密,對於司法界的強烈反彈遲遲無法對外說明。

 

馬系五名監委反對彈劾 發表「不同意見書」卻違法洩密

 

因陳隆翔案的調查報告延後公布,各界只看到彈劾案文內容,認為調查監委以「認事用法」的理由,以法律意見不同來彈劾檢察官陳隆翔,調查監委的指控已涉及審判核心,有監委干預司法之嫌,司法界大反彈,連法務部長和檢察總長都有意見,而方萬富、江明蒼、仉桂美、包宗和和蔡培村等5位之前參與陳隆翔彈劾案審查的馬系監委也在5月20日聲援司法界,發表了「不同意見書」新聞稿,卻因為反陷入違法洩密的境地。

 

引發爭議的是,當日五位具名監委的「反對彈劾」新聞稿內容,直白地說,「依監察院公布之彈劾文及審查會時提供之資料」,提出反對意見。

 

熟悉監察法規定的法界人士指出,依據《監察法》第26條規定,「調查人員對案件內容不得對外宣洩」,因此五位反對彈劾的監委僅可就彈劾案文已公布的內容公開提出反對意見,但對於彈劾審查會中及未公布的調查內容卻不得宣洩,否則就違反監察法涉及洩密。意即反對彈劾的五位監委於新身稿中所稱依「審查會時提供之資料」提出反對意見,其實是違法的。

 

原版新聞稿內容 已涉審查會過程及未公布調查案情

 

知情人士說,根據五位監委具名提出且發布的「原版」新聞稿內容,「被彈劾人即陳檢察官寫給張院長之陳情書,曾談及提案委員一再以錯誤法律見解質疑或譏笑陳情人云云,該段陳訴何等嚴重,方委員在會中曾善意提醒,另有其他委員稱該種控訴、毀謗之風不可長」,相關新聞稿內容已涉及彈劾審查會議過程的公開洩密了。

 

又新聞稿最後表示,「法務部檢察司長到院表示:『刑法第40條及第219條應沒收規定,實務上記載方式,不像法院判決後面有相關欄位會做交代,檢察官未交代是否沒收,和執行檢察官無關。認真的檢察官會交代是否沒收,甚至會註明單獨沒收,要交代才是正辦,檢察官辦法時要注意,我們會再加彈』」,五位監委們更以該段法務部檢察司長的說法,認為如果調查監委們因此導出「經過法務部認證」,那就言重了,並表示,「更傷及監察院形象及辦案公平的立場,監察院同仁實在受夠 了」,之後這段新聞稿內容發布後更被媒體大量引用,認為監委們「受夠了!」

 

但監院知情人士說,五位馬系監委這段引述「法務部檢察司長的到院」說法,並未載入彈劾案文,很明顯的,該段文字是彈劾審查會中附上的調查報告筆錄內容, 在彈劾案通過後並未發布,所以方萬富、江明蒼等五位監委明顯違法洩密。

 

監察院發布的「原版」新聞稿內容。(資料來源:監察院)

 

發現洩密遭檢舉 張博雅硬壓下來 

 

之後,五位監委發表「反對彈劾」新聞稿涉及洩密情事被調查監委們發現了,雙方一度鬧到監察院長室去,院長張博雅出面協調,硬是將此事按下,五位監委們也悄悄地修改了5月20日的發布的新聞稿內容,將涉及洩密部分全數刪除,自以為至此船過水無痕。

 

五位馬系監委發表「反對彈劾」新聞稿涉及洩密情事被調查監委們發現,院長張博雅出面協調,硬是將此事壓下來。(攝影:蘇郁晴)

 

沒想到,調查監委待6月14日司獄委員會就陳隆翔案提出調查報告,這五位馬系監委竟然又倒打一耙,於6月19日再度發表「不同意見書」新聞稿,怪調查監委們增修過多調查報告內容,但熟悉《監察法》人士指出,彈劾案的調查報告內容本來就會比彈劾案文內容多出許多,調查監委只就調查結果中的部分內容提出彈劾,之後再提出完整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內容當然可以增修。

 

一監院知情人士說,其實當初馬系監委們如果不要在陳隆翔案的彈劾審查會後力阻調查報告在隔天審查,則當時調查報告已經審查通過且公布,五位監委再發表「反對彈劾」的新聞稿,就不會有違反監察法的洩密情事了,結果馬系監委把陳隆翔案的調查報告擋了下來,硬是延後一個月審查,卻又急著針對陳隆翔案的調查內容發表反對意見,結果落入監委涉違法洩密的難堪情境,可說是作繭自縛。

 

五位馬系監委發表「反對彈劾」新聞稿涉及洩密情事被調查監委們發現,院長張博雅出面協調硬是將此事按下,上圖為監察院修正後新版新聞稿內容。(資料來源: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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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陳隆翔 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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