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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隆翔彈劾案效應】引發司法界和監院對立 監委:可預見陳隆翔「不付懲戒」判決

蔡慧貞 2019年07月08日 15:28:00
檢察官陳隆翔遭監察院彈劾,該案調查監委蔡崇義表示,司法界連調查報告還沒公布前,憑第一項違失提案彈劾內容就連署聲援,這讓司法院之後召開職務法庭,審理該案法官們勢必承受莫大壓力。(攝影:李智為)

檢察官陳隆翔遭監察院彈劾,該案調查監委蔡崇義表示,司法界連調查報告還沒公布前,憑第一項違失提案彈劾內容就連署聲援,這讓司法院之後召開職務法庭,審理該案法官們勢必承受莫大壓力。(攝影:李智為)

檢察官陳隆翔因偵辦「曲棍球協會侵占公款案」遭監察院彈劾,引發司法界大反彈,認為監委認定檢察官認事用法有干涉司法之嫌,日前陳隆翔向司法院公懲會職務法庭聲請「公開審理」,大有司法界向監察院宣戰之勢。

 

該案調查監委蔡崇義表示,調查報告羅列曲棍球案偵辦有諸多違失,均依法有據,結果司法界連調查報告都還沒公布前,單憑依第一項違失提案彈劾的內容提及「認事用法」,就連署聲援,連法務部長、檢察總長都說話了,可以想見,司法院之後召開職務法庭,審理該案的法官們勢必要承受莫大壓力,如何敢做出和司法界連署主張不同的判決。

 

 

司法界急表態 職務法庭勢必做「不付懲戒」判決

 

多位監委認為,司法界單憑彈劾案就已一面倒的聲援陳隆翔,即使之後的監院調查報告提出再完整的違失調查,職務法庭的法官們必須要承受他們在司法界的頂頭上司、法官同事們已連署聲援的壓力,職務法庭的審理法官不可能打司法界一巴掌,認為他們將如何回到原司法單位,又將如何自處?所以已可以預見,職務法庭最後一定會對陳隆翔做出「不付懲戒」的判決。

 

調查監委蔡崇義表示,監察權和司法權本來就有相互監督制衡的機制,監委接受人民陳情,當然可以調查司法官,也能對檢察官和法官提出彈劾、糾舉,但監察院也一直謹守分際,並不調查仍在偵辦中,或審理中的案件,且在監院做出彈劾後,全案還必須送司法院公懲會的職務法庭,由法院共同推舉的職務法庭法官們來檢視監院移送的調查事證,並做出是否懲戒及如何懲戒的判決,因此陳隆翔偵辦曲棍球協會案是否有重大違失,本來就不是在監院通過彈劾案後就已底定。

 

蔡崇義說,從調查報告內容可以很清楚看出,該案偵辦過程有諸多違失,監院以第一項違失通過彈劾案,原本調查監委打算在隔天的司獄委員會就提出調查報告,之後就可以把事證完整公布,是因為委員會中委員們有意見才延後了一個月審查、公布,但司法界不少人急著在未完整看到調查報告就表態、批評,根本是徒增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時的困擾。

 

蔡崇義忍不住重話說,這些動作不是干預審判,干預司法,什麼才是干預司法?」

 

監委蔡崇義表示,從調查報告內容可清楚看出,該案偵辦過程確實有諸多違失。(攝影:李智為)

 

 

司法院抵制監院彈劾檢察官案? 監委憂:無法伸張正義

 

監委王美玉日前在六月份的司獄委員會審查時,曾在會中憂心地說,她認為社會因為陳隆翔彈劾案而對監院產生「反彈」的效應已經顯現,可以從高鳳仙和高涌誠兩位委員提出的另一件彈劾案看出端倪,檢察官偵辦案件起訴錯了,被告因此自殺死了,監察院通過彈劾案,移送司法院,在公懲會擔任委員長的石木欽主管的案子,公懲會認定當時負責協辦該案的員警粘峻碩確有失職,懲戒休職一年;但同案的檢察官詹騏瑋同樣被監院彈劾了,到了由石木欽擔任審判長的職務法庭,最後卻對檢察官是做出「不付懲戒」的判決。

 

王美玉說,明明員警是接受檢察官的指揮辦案,結果卻判定協辦的員警要懲戒,而主辦檢察官部分卻沒事,這真的很荒謬,就是司法界對監察院的反彈。

 

王美玉很擔心司法界和監察院這樣對立的氛圍,恐讓監委們調查的很多「亟待救援案件」,會無法得到應有的平反,正義無法伸張。

 

2013年一名男子涉超商竊案,承辦員警未詳查證據,檢察官也未謹慎查案起訴,2人均遭監院彈劾,但到了公懲會,該案檢察官最後為職務法庭做出不受懲戒判決,警員粘峻碩則遭懲戒休職1年。監委王美玉批判決很荒謬。(攝影:張家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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