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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台化假處分案裁定駁回 彰化縣府全勝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01日 13:59:00
台化曾在10月15日號召工會成員發動抗爭,要求彰縣府立即發許可證。(翻攝自台化護廠聯盟臉書、張裕宗)

台化曾在10月15日號召工會成員發動抗爭,要求彰縣府立即發許可證。(翻攝自台化護廠聯盟臉書、張裕宗)

台化彰化廠汽電共生3座鍋爐燃煤許可證,因未能在法定時間內補正,從9月30日凌晨零時起停工,台化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希望可以暫時延展M16、M17和M22的3座鍋爐許可證,讓廠區繼續營運。不過,11月1 日上午法院裁定結果全部都駁回,原因在員工失業等因素,只是可能性,沒有具體證據,此判決對彰化縣府來說形同全勝。

 

台化彰化廠M16、M17和M22的3座鍋爐燃煤許可證,因為沒有在法定時間內補齊,9月30日凌晨零時遭縣府停工,2000多名員工上街抗議,甚至爆發許多衝突。當時台化彰化廠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暫時展延3座鍋爐燃煤的許可證,讓廠區能繼續運作,不過1日上午法院將3件全數駁回。

 

所謂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指的是聲請人為了防止發生重大的損害、避免有急迫的危險或是其他相類似的情況,聲請法院於判決確定前,就爭執的法律關係,裁定一個暫時性處分的程序。也就是希望透過法院下裁定,而將正在爭執中的法律關係要求在判決出來以前,先暫時地維持不變或先暫時地給予實現。

 

法院提出的理由為,台化彰化廠所提出的員工失業、企業損失還有公安危害等理由,都只是可能性,沒提出關廠的具體證據和證明。電力還有其他可替代方案可以生產,並沒有急迫性或是出現重大傷害,因此將3件駁回,等於縣府全勝。

 

對此,台化委任律師王晨桓表示,鍋爐一旦停下來,工廠損失難以估計,台化也將同時向環保署提出訴願,阻止彰化縣府這種違法行為。

 

台化副董事長洪福源10月開記者會重砲抨擊,指台化自6月14日申請燃煤許可證至今,97天內被退件37次,質疑彰化縣府刁難,根本與當地都更的龐大利益有關。洪說,台化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若獲法院准許假處分,後續包含行政訴願、陳情監察院甚至申請國賠,都是必要手段。

 

台化拿不到燃煤鍋爐許可,向法院提起假處分案。1日上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三次開庭,台化和縣府,煙硝味十足。而上回台化律師怒嗆,停工一個月損失9億元,縣府賠不起,引起環保人士不滿。趁1 日開庭前,民間團體,獻花聲援縣政府,更公布最近空汙數據變化,台化停工後,二氧化硫減少38%,PM2.5減少47%。

 

對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日駁回台化聲請假處分,洪福源1日表示早在意料之中。他指出,台化尊重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見解。 因彰化縣政府不當行政措施,工廠被迫停產已超過一個月,若沒有定暫救濟,恢復生產,員工被 迫退休、安置,確實是有不可回復工作權的急迫性,這是台化公司聲請的主要原因。但行政法院以沒有急迫性以及重大損失為理由,駁回台化聲請,這是早在意料之中,但也感到相當遺憾。

 

他強調,今後針對彰化縣政府的不當行政,台化公司及受害停工仍將窮盡一切力量,依法保障自己的權益。(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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