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等5人,涉違反《內線交易罪》一審無罪。士檢表示,一審判決陷入迷思將提起上訴。(圖片取自環球生技月刊官網)
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等5人,遭檢方認定在乳癌疫苗試驗結果解盲前,大賣公司持股近千張避險,涉違反《內線交易罪》提起公訴後,一審無罪。士檢表示,一審判決陷入迷思,忽略新藥試驗是否順利,進而影響股價的重大消息,將提起上訴。
浩鼎科技公司曾取前中研院長翁啟惠研究成果技轉,2013年研發出一顆乳癌新藥OBI-822,這顆新藥原有機會成為全球第一個為乳癌病人提供的主動式免疫療法。
但藥品在上市之前,需經過動物試驗及人體試驗,在人體試驗中,研究分析者為取得精確度會透過盲化進行結果校正,外界預期新藥上市機會大,因此2015年解盲前,浩鼎公司股價一路從300曾狂飆到755元天價;直至2016年2月解盲結果出爐,OBI-822不如預期,新藥無法立即上市,股價瞬間暴跌,投資人損失慘重。
士林地檢署1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台灣浩鼎生技民國105年2月21日公告抗乳癌治療性疫苗「OBI-822」解盲結果,顯示臨床試驗未達到主要療效。但張念慈等人早在104年8月的專家會議,就得知臨床試驗的惡化人數未達設定的289人,將使檢定力不足,申請新藥查驗通過的可能性降低。
檢方認為,惡化人數未達設定屬攸關浩鼎營運成敗的重大消息,此一重大消息於104年8專家會議已屬明確,張念慈等人同年9月起即陸續出脫本人或他人名義持有的浩鼎股票避險,起訴張念慈等5名被告。
一審士林地院認為,依專家會議當時資訊,無法得知檢定力是否會未達原試驗計畫的預期,未必會造成解盲結果風險提高,檢定力未達預期,也可能因藥品具良好療效,而申請新藥證成功,一切都必須等到解盲才知道,認定不構成重大消息,判決無罪。
對此,士檢發言人邱智宏表示,經檢察長朱家崎召開專案會議分析,認為內線交易規範的是消息而非該消息後來的結果,應探討的是張念慈等人是否知悉重大消息而買賣股票,而非浩鼎生技於104年8月專家會議當時,OBI-822抗癌藥物解盲是否已經確定失敗。
邱智宏指出,本案一審判決疑似陷入迷思,誤以為只有「解盲失敗」的結果才會影響投資人買賣股票,忽略浩鼎當時營業收入淨額為零,新藥試驗過程是否順利是影響股價因素的重中之重,是足以影響投資人買賣股票決定的重大消息。
邱智宏指出,專家會議時已明確知悉惡化人數未達設定的289人,即使解盲結果未定,仍屬重大消息,就如同大聯盟比賽開打前夕先發投手受傷而必須更換陣容,儘管勝負結果未定,仍足以影響觀眾進場意願以及彩券押注的賠率。
邱智宏表示,張念慈等人所為均應構成內線交易,因此提起上訴,請求上級法院撤銷原判決,另為適當合法判決。(郭台銘:國家不能斷送在蔡衍明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