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亞泥自救會訴請經濟部撤銷亞泥礦業權展限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日撤銷亞泥已展延的礦權,太魯閣族獲得勝利。(鐘聖雄提供)
反亞泥自救會訴請經濟部撤銷亞泥礦業權展限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日撤銷亞泥已展延的礦權,太魯閣族獲得勝利,這也是原住民諮商同意權勝訴的首例;對此,亞泥對此判決深感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
亞泥公司花蓮新城山礦場的礦權,原本到2017年11月22日到期,亞泥2016年間向經濟部申請展延,經濟部於2017年3月間核發亞泥20年的礦權展延,礦區面積399公頃49公畝46平方公尺。
2017年是《礦業法》修法前夕,當年亞泥在花蓮太魯閣採礦權,獲經濟部再度展限20年;然而,經濟部同意展延,引發當地太魯閣族原住民居民的不滿,認為經濟部未顧及居民權益。
礦場周遭居民因而組成反亞泥自救會,依法提起訴願,但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討論後,仍決定維持原處分,環團與居民便憤而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訴願決定及亞泥已展延的礦權。
該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可上訴;亞泥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提起上訴;反亞泥自救會長田明正則表示,還是希望亞泥不要再上訴,但上訴是他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