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林錫山出身政治世家,父親林炳森是彰化紅派掌門人,28歲選上立委,是當時最年輕立委。(擷自民視新聞YouTube)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因涉及多項採購弊案,最高法院11日確定林錫山10罪,包含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罪,總刑度為36年。台北地檢署晚上也通知林錫山於7月19日報到發監執行。
最高法院11日確定,林錫山犯7次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2個洗錢罪,共10罪,將沒收犯罪所得2億6878萬餘元。最高法院僅將其中一件收賄300萬元的部分,證據調查未盡,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其餘上訴駁回。
林錫山自2012年起,收受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賄款2800萬元。另外,林錫山也以職務之便,協助網遠取得立法院24件、總金額2億餘元的電腦資訊採購標案,並從中收取3950萬元回扣。林錫山的人頭戶裡更被查出2.5億元的不明財產。
林錫山時任王金平重要左右手,卻在立院「上下其手」近4年,直到時任立法院資訊處分析師的田志文,2013年勇敢具名檢舉,全案才曝光。期間田志文也因揭露弊案,慘遭立院資訊處前處長陳露生調離該業務。
由於政商關係盤根錯節,調查人員蒐證長達2年,終在2016年5月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洗錢等罪嫌,起訴林錫山、李保承、時任立法院秘書室科長陳亮吟等人。林錫山也自弊案爆發之始,被羈押逾2年。
全案經一審台北地院判刑16年,二審高院改判15年後,案經上訴,11日最高法院定讞刑期總計36年,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陳科名涉貪收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