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預告期」難解 勞動部長:須通盤檢討《勞資爭議處理法》

上報快訊/蕭惠敏 2019年07月11日 20:14:00
勞動部長許銘春11日表示,將連同《勞資爭議處理法》全盤檢討,討論罷工預告期或授權期,但不建議再增設「取得合法罷工權的門檻」。(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勞動部長許銘春11日表示,將連同《勞資爭議處理法》全盤檢討,討論罷工預告期或授權期,但不建議再增設「取得合法罷工權的門檻」。(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長榮航空服員罷工日前落幕,針對「罷工預告期」引發社會爭議,勞動部長許銘春11日表示,將連同《勞資爭議處理法》全盤檢討,討論罷工預告期或授權期,但不建議再增設「取得合法罷工權的門檻」。

 

這次長榮航空罷工為台灣航空業史上最長,關於罷工預告期是否要訂定,勞動部長許銘春11日受訪表示,國外設罷工預告期,但罷工門檻可能不像台灣這麼高,若要設預告期應通盤參考國外法制,目前沒有修法方向。

 

許銘春指出,現行的《勞資爭議處理法》對於罷工已經設下層層限制,勞工在獲得合法罷工權過程中需要經過許多程序,倘若要增設罷工預告期或授權期,不排除罷工的前置作業流程也必須一併檢討。

 

針對各界對罷工預告期或授權期都有所期待,許銘春認為,主要是因為台灣是個島國,旅客遇到罷工狀況時,航空替代性不是那麼容易,討論的話就是以《勞資爭議處理法》全面通盤檢討,而不是僅加入一個預告期或授權期。

 

許銘春強調,勞動部一定會保障勞工在爭議權上的行使,現行取得合法罷工權除了要經過調解失敗外,還要加上工會的會員投票達到一定門檻。

 

許強調,外國有些做法是有罷工預告期,不過取得合法罷工權門檻很低,勞動部將會堅持不對合法罷工權取得再加設門檻,罷工預告期或授權期可以有所討論,是否會設定特定行業別才適用,有待討論。

 

而這次長榮航空服員罷工過程中,勞動部扮演和事佬卻又是裁判者,許銘春認為,角色上有些尷尬,亦將同步規畫設定第三方客觀公正調停機制。(《黑鏡》翻版?中國「社會信用評分」劃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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