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無罪定讞 柯建銘:無罪絕不是因為你清白

陳燕珩 2019年07月12日 11:38:00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12日審結,全案無罪定讞,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發文怒批,法院濫權護航、踐踏憲法。(攝影:李智為)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12日審結,全案無罪定讞,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發文怒批,法院濫權護航、踐踏憲法。(攝影:李智為)

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案纏訟5年多,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12日審結,全案無罪定讞。對此結果,本案告訴人、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發文怒批,法院濫權護航、踐踏憲法,他向馬英九喊話,「你會無罪,絕對不是你清白,你違法洩密,特務治國,在歷史上是有罪的!」柯建銘還不忘強調,「勿忘三中案還等著你」。

 

柯建銘今發千字聲明表示,對於台灣高院更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心懷悲憤萬千,更一審判決居然以構成要件不該當,以及黃世銘有罪不等於馬英九有罪等莫名理由,不僅明顯替馬英九濫權護航,更踐踏憲法而視其如無物。

 

他進一步說,因為黃世銘洩密給馬英九早已判決有罪定讞,清楚顯示馬英九無權聽取及接收偵查中案件之偵查秘密、通訊監察秘密及個人資料,當然也無權可處置這些秘密資訊。本案第一審及第二審判決也明確認定,馬英九有洩密的行為,雖然一審認為馬英九基於憲法上院際調解權而有判決馬英九無罪,但二審已經駁斥第一審判決的錯誤論點,認為沒有院際調解,也沒有公益,改判馬英九有罪。天理昭彰!

 

柯建銘說,不料,馬英九上訴最高法院後,職責在於法律審,而不是在事實審的最高法院,竟然罔顧二審判決已經詳列相關證據,認定馬英九洩密的犯罪事實,反而以二審判決的事實認定是以「抽象標題或類別之籠統敘述」,或對於羅智強及江宜樺矛盾證述的取捨,來指摘原二審判決的不是。

 

他認為,最高法院顯然逾越第三審為法律審之職權,更是將最高法院之地位自我矮化,本案根本是濫權發回,刻意護航。

 

柯建銘表示,更一審延續最高法院的護航,竟然認為馬英九洩密的「構成要件不該當」,沒有洩密的事實,明顯抵觸證據,也與黃世銘案及本案一審、二審之認定相矛盾,因此判決馬英九無罪,讓馬英九有藉口宣稱總統有行政特權,動搖憲法的根本,讓特務治國成為現實,總統可將政治黑手透過檢察總長深入偵查個案。憲法悲歌泣血!

 

柯建銘並指,他對馬案可能正當化特務治國、毀憲亂政的擔憂,在馬英九針對今天判決回應的聲明稿獲得證實。馬英九宣稱,判決的結果有助於確立總統憲法上所應享有的行政權,但這就是他最憂慮、最戒慎恐懼的部分。

 

他強調,如果該案件結果是讓總統取得以介入刑事的個案偵辦,不顧檢察官的獨立性,可以任意濫用這些應秘密的資訊,這正是他一直以來所示警的特務治國,總統就成了毫無節制的憲政怪獸。

 

柯建銘說,馬英九的無罪是一時的,憲法的傷害卻是深遠的。明天7月13日是馬的生日,更一審選擇送給馬無罪的禮物,卻是對於憲法的嚴重毒害,更是傷害法律的尊嚴,讓法律的適用及價值遇到馬英九就像白海豚會轉彎一樣,其情與馬先前特別費案件的大水庫理論如出一轍,讓人民喪失對司法的信任。

 

柯建銘最後正告馬英九,你會無罪是因為更一審採取比其他案件嚴格的採證標準,絕對不是你清白,更不是你做為總統有行政特權。「馬英九,你違法洩密、特務治國,在歷史上是有罪的,這是無法辯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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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馬英九 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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