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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年年被凹2個月 全教總:再不改善將大規模抗爭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04日 20:11:00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4日發新聞稿表示,要求各縣市政府於一個月內同意將代理教師聘期改為一年,「否則不排除發動大型抗爭。」(翻攝自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4日發新聞稿表示,要求各縣市政府於一個月內同意將代理教師聘期改為一年,「否則不排除發動大型抗爭。」(翻攝自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曾於1日召開記者會爭取代理教師權益。4日全教總再發新聞稿表示,由於召開記者會後接獲許多代理教師的投訴,因此為了維護代理教師應有的權益,全教總要求各縣市政府於一個月內同意將代理教師聘期改為一年,否則不排除發動大型抗爭。」

 

全教總引述國教署的資料表示,教育部105學年補助3530個代理教師員額,以1年聘12個月領13.5個月薪水計算,平均每人年薪是65萬元。但倘若以各縣市只發給10個月多幾天的聘期來看,一年只能領到46萬多元薪金,加上政府補助的勞、健保費用也不到55萬,這相差的11萬元到底流到哪裡?又為何不能給代理教師完整一年的聘期?

 

全教總要求縣市政府「說清楚、講明白」,同時在一個月內承諾還給代理教師一年的聘期和薪水,否則全教總將發動大型抗爭活動。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多數代理教師都持有合格教師證,代理的也是正式職缺,但待遇保障明顯不如正式教師。依照規定,人事費應該完整編列1年(含考績與年終獎金)然而長期以來代理教師領到的薪水卻只有10個月。

 

張旭政表示,代理教師往往一到7月就「假性失業 」,不能請領失業救助,但卻常被叫回學校工作。全教總並舉出一個事例,彰化縣有一名代理教師7月被叫回工作20天、8月19天,卻沒有任何薪水,是「標準的勞力剝削」。代理教師為了繼續被聘用,大都敢怒不敢言 。

 

全教總也呼籲代理教師「自己的權益自己救」,認同聘期應該訂為完整一年,就應該加入全教總所屬各工會,以團結眾人之力來爭取合理的待遇,代理教師也才能收到第一手的資訊,並採取集體的行動。


全教總再次呼籲政府應該善待每一個在學校教育孩子的老師,重視代理教師只領十個月薪水的不合理現象,還給代理教師應有的聘期和薪水。(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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