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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法院打臉 黨產會提高追討層級祭「禁止處分」

唐筱恬 2016年11月05日 10:00:00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4日裁准解凍國民黨產4.6億,不當黨產主委顧立雄表示,會提抗告且將提高追討層級 祭出「禁止處分」。(攝影:李昆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4日裁准解凍國民黨產4.6億,不當黨產主委顧立雄表示,會提抗告且將提高追討層級 祭出「禁止處分」。(攝影:李昆翰)

不當黨產委員會追討國民黨產進入法律戰!高等行政法院「打臉」黨產會後,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不甘示弱,研判法院只是認為發函通知凍結黨產的「明確性不夠」,將火速於下周一開臨時委員會,擬升高追討層級,直接以行政機關高度下「禁止處分」命令,讓國民黨一毛都拿不到。

 

不當黨產條例上路後,國民黨8月11日曾到永豐銀行提領支票,準備支付黨工薪水。不當黨產委員會隨即發函通知永豐、台銀,國民黨黨產已被列為不當黨產,帳戶款項「只准存入、不准提領或匯出」,而國民黨尚未兌領的9張台銀支票,非經黨產會同意不得領取。

 

國民黨不服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4日判決出爐,「打臉」黨產會,認定不當黨產命銀行凍結資產,合法性有明顯疑義,裁定在行政訴訟案確定前,應停止執行凍結帳戶等處分。

 

不過不當黨產律師團研究認為,法院認定依照《黨產條例》第9條第4項規定,「債務人」才可以發出禁止處分令,台灣銀行非國民黨的債務人,合法性均明顯有疑義,也就是間接確定黨產會可以執行「行政處分令」。

 

不當黨產委員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當初有委員認為應該直接對銀行下「禁止處分」,但也有一些委員認為告知銀行暫不可讓國民黨領取,讓銀行自己斟酌判斷,那現在法院既然認為黨產會「不夠明確」,未來可能進一步下「禁止處分」命令,以保全黨產。

 

至於不當黨產對永豐、台銀下「禁止處分令」到底有無效力?一名律師表示,基於「法院裁定優於行政命令」原則,高等行政法院既然裁定解凍帳戶,等於是在判決確定前,國民黨都可以到銀行提領,不當黨產只能對國民黨違法行為提出「裁罰」,要求國民黨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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