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私立學校法》修法內容,私校改革行動聯盟20日前往民進黨中央黨部外陳情。圖為17日私校改革行動聯盟於立法院群賢樓舉行記者會。(攝影:陳品佑)
私校改革行動聯盟 不滿《私立學校法》修法內容,20日前往民進黨中央黨部外陳情,提出私校法改革兩大原則「學校成員均有參與董事會」、「教育不是私人財產」,同時表示,若民進黨執迷不悟,將發起更高強度抗爭。
私校改革行動聯盟表示,期待的私立大學董事會能讓各種不同的聲音兼容並蓄,希望能立法增設學生董事、監察人以及勞工董事、監察人,讓學生、教師、職員以及勞工能有效參與董事會。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6月30日初審通過《私立學校法》修正案,但私校改革行動聯盟認為,民進黨版的修正案,依舊維護私校家族化、私有化,校園民主將倒退、教育商品化等問題,也對私校學生造成嚴重傷害。
私校改革行動聯盟訴求,私立大專院校全面派任公益董事、監察人;私立學校應公開董事會名單、組織章程、捐助章程、財務資訊、會議記錄;私立學校董事連選僅得連任一次;私立學校董事會中的同血親姻親比例應一律不得逾1/5。並堅持兩大原則,「學校成員均有參與董事會」、「教育是公共事業,不是私人財產」。
私校改革行動聯盟表示,若民進黨仍舊執迷不悟,將發起更高強度的抗爭。(蔡易軒/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