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國安局「好處」的安大維被捕 先看懂美國「安全許可」

楊喜慧 2019年08月30日 09:17:00
安大維用他自身的故事「告訴」大眾,為美國政府做事,資訊的保密是非常重要,「瓜田李下」下場不會太好,尤其是現在。(圖片擷取自The Daily Beast)

安大維用他自身的故事「告訴」大眾,為美國政府做事,資訊的保密是非常重要,「瓜田李下」下場不會太好,尤其是現在。(圖片擷取自The Daily Beast)

這是一樁台諜案嗎?!

 

看到美國小報《野獸日報》(The Daily Beast)的報導,台裔美國籍安大維(David An)於8/14 被聯邦調查局(FBI)逮捕,起訴罪名是「未如實告知聯邦調查局收受臺灣國安局專員禮物」及「偽造房貸的申請資料」,其實有點「驚訝」,因為幾乎每個華府人都認識David,他非常「活躍」。他原是「全球台灣研究中心」(Global Taiwan Institute, GTI)的資深研究員(Senior Research Fellow),相當活躍於華府各大智庫,政策研討會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

 

GTI非常積極辦政策研討會,並邀請「年輕」華府智庫學者與會。(圖片取自安大維推特/台上左一)

 

而起訴的證據,竟然是「三年」前收受的「洋酒」及「嬰兒用品」。這裡有兩個疑問,為什麼是三年前,也就是說FBI在2016年就盯上安大維,當時不處理,而要等到現在逮捕?而且如果是「間諜案」應該是收受「現金」,他老婆所收下的禮物會不會對真正的間諜太廉價?!這裡有太多的疑雲,但是這個案件的關鍵字是「安全許可」(Security clearances),安大維是有安全許可的人員。

 

什麼是安全許可?美國的聯邦雇員因為工作性質需要接受到「機密」文件,必須申請「安全許可」,首先驗證「美國公民身份」及「按指紋」,再來國安單位(Defense Security Service)會背景調查,在這時候,有可能email 檢查及電話竊聽,最後在整體的評估,整個過程需要半年到一年不等

 

安全許可又依如果洩密發生對國家安全的「危害」來區分三個等級,如下圖:

 

作者整理自SecurityDegreeHub.com

 

所以安大維的安全許可層級應該是「二級」,怎麼說呢?根據他自己LinkedIn的描述,他的薪資水準在GS/13到GS/14的區間。這是什麼意思呢?在美國把文職的政府雇員薪水分為十四等,GS/14是頂端,通常是擁有博士學位的專業人士,或是擁有下屬百人的高階主管,年薪在$ 89,370.00 - $ 116,181.00美元間

 

所以,他是「高階主管」,又他的經歷在2009年2月至2014年10月間任職於美國國務院(U.S. Department of State),主要負責軍售,之後又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受僱於全球最大的軍事承包商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以製造軍事飛機而聞名,如F16、F35。所以安大維的安全許可等級應該是「二級」。今年剛好是十年一次的重新調查,有可能也是因為這樣才會在這時間點「出事」。

 

安全許可這個議題近來常被美國媒體討論,因為川普總統身邊的策士不一定都具有相應的安全許可級別卻可以接觸到「極機密」的文件,所以川普施壓給他的女兒伊凡卡及其夫婿安全許可,跳過許多驗證程序。

 

在安大維的案子中,懂中文的FBI探員聽到有關「非機密」(unclassified)、「無人機」(drone)等字眼,並且把拿出一疊紙(a bundle of white sheets of paper)交給臺灣情治人員。這疊資料是不是「機密文件」是本案是否成為「間諜案」的關鍵。

 

美國歷史上「間諜案」跟安大維案件最相似就屬「Kenneth Wayne Ford Jr.」案。在FBI的網站裡,還特別寫出這個「不能把機密文件」帶回家的案子。前美國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34歲的雇員福特(Kenneth Wayne Ford Jr.)在2003年離職,但他在2004年被捕,罪名是非法持有與「國防相關」的密件,起訴書寫出因為他可能把「對美國國家利益造成危害」的機密情報賣給外國,但福特否認這項指控,這最高十五年的刑期。這案件後來被判「六年有期徒刑」最終,他被關三年後出獄。

 

這案件很有「爭議」。最有爭議的點是,警方搜索福特家時,並沒有提出相對應的具體證據,全靠一位名叫Tonya Tucker的女孩說她在屋內看到有個「機密」(classified)的文件。但這並不是,前述三個層級中的任何一個(confidential , secret, top secret),她還指控福特在國際機場與外國情治單位交易,但卻說不出哪一個,哪個班機,在哪裡會合的重要細節

 

所以很多人認為這案件「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似乎福特最大的罪,就是得罪當局布希政府,他在2003年得出令布希難堪的結論,他說伊拉克並沒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WMDs)。畢竟,當時的證據是非常「薄弱」

 

所以,在同樣充滿許多「疑點」的安大維案,他又是因為什麼原因是在現在被起訴,而不是在三年前,選在這時間點,是否跟臺灣的軍售案有關呢?在沒有很明確的證據來證明「對價關係」的情況之下,他是否安然「過關」呢?有許多問題沒有答案。但是,安大維用他自身的故事「告訴」大眾,在為美國政府做事,資訊的保密是非常重要,「瓜田李下」下場不會太好,尤其是現在。

 

安大維榮獲母校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UCSD)傑出校友獎(40 under 40)(圖片取自安大維推特)

 

 

 

 

 

 

 

※作者為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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