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特聘教授鄭明淵涉詐3075萬元,台北地檢署30日依詐欺罪等罪嫌起訴鄭明淵起訴。(圖片取自Googlemap)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特聘教授鄭明淵被檢舉利用政府機構委託研究計畫案機會,以假單據詐領研究費,甚至以研究助理當人頭詐領薪資,自2006年起,10年來共詐取不法金額約3075萬元。台北地檢署30日依詐欺罪等罪嫌起訴鄭明淵。
鄭明淵自2006年到2017年,負責主持科技部、交通部、內政部等機關補助或委託辦理研究計畫。期間,鄭明淵請多家廠商配合開立假發票不實核銷,事後製作不實核銷帳證,藉此詐領研究補助款、業務費中飽私囊,計不法所得2339萬8837元。
此外,鄭明淵指示為他管理人事費用的博士後研究員安排學生掛名研究計畫助理,向台科大核銷人事費用,除依學生就讀年級發放不等金額,其餘全留為己用,計不法所得735萬7500元。
遭檢舉後鄭明淵原先未認罪,不過32名參與的學生與2名廠商負責人全數認罪,都獲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北檢指出,鄭明淵詐取財物時間甚長,犯後還指示學生刪除相關證據並迴護自己,企圖影響調查及追訴,未見悔悟,應從重處罰。目前鄭明淵只承認部分犯行,檢方30日依詐欺罪將其起訴。(柯文哲擬找宋楚瑜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