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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違法兼職遭判申誡 監察院:勿再作出錯誤示範

上報快訊/邱雨彗  2019年09月02日 17:20:00
管中閔違法兼職案被判申誡,監察院2日對判決結果表示尊重,並指希望管中閔尊重法律,勿再作出錯誤示範。(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管中閔違法兼職案被判申誡,監察院2日對判決結果表示尊重,並指希望管中閔尊重法律,勿再作出錯誤示範。(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日前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匿名為壹週刊撰寫社論領取固定報酬,被控違法兼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此判決申誡,監察院對管案判決結果表示尊重,也希望管中閔尊重法律,勿再作出錯誤示範。

 

針對管案判決申誡的結果,監查委員王幼玲、蔡崇義發出聲明,表示尊重公懲會判決結果,但若對照主管機關銓敘部歷來函釋,均為該部認係違法兼職,本案公懲會判決結果,應屬衡平。

 

王幼玲、蔡崇義強調,管中閔「固定」每兩周以週刊的立場撰稿社論,每篇對價2萬5千元,期間長達3年,從未間斷,與一般讀者投書屬偶發性,「偶一為之」的型態,明顯不同。

 

王幼玲、蔡崇義指出,管中閔於公懲會審理過程中,辯稱「有許多前輩在公職期間撰寫社論而傳為美談,也從來沒有被指出說這樣做是違法的」,並表示監察院前院長王作榮、王建煊都有寫過社論,但其實,當時王作榮並不是公務員身分。

 

而王建煊的秘書雷顯威已於2019年1月16日即向媒體投書,說明王建煊擔任監察院長期間,6年任期未曾支領薪水,遑論支領任何稿費收入。且王建煊擔任監察院長期間,雖對時政有所建言,但都公開具名投書,清楚表達個人觀點,從未隱姓埋名,明顯與管中閔的辯詞有出入。

 

王幼玲、蔡崇義表示,管中閔不斷以上述「張飛打岳飛」的言論,企圖透過媒體混淆視聽,轉移焦點,並以泛政治化的訴求,指摘監察院「深文周納」管20年的所得資料,塑造被打壓形象。但監察院曾先後3次約詢管,管皆拒不出席,透過媒體放話,以被害人自居。而關於調閱管相關稅務資料,是監察院歷來調查兼職案件的查證作為,並未特別針對管。

 

王幼玲、蔡崇義強調,本案經公懲會判決確定,監察院表示尊重,希望管中閔誠實面對,尊重判決結果勿再做出違反法律的錯誤示範。(徐定禎角逐苗栗縣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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