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如果李敖人在香港立法會

主筆室 2016年11月09日 07:01:00
中國人大常委會卻針對《香港基本法》進行「釋法」,引發強烈抗議。(湯森路透)

中國人大常委會卻針對《香港基本法》進行「釋法」,引發強烈抗議。(湯森路透)

11年前,大作家李敖選上中華民國立委,在立法院宣誓就職那天,他以自己的照片取代國父遺像,還將誓詞大幅修改,並大罵《宣誓條例》是國民黨搞出的神權時代把戲。他舉例說,要宣誓人發誓「不徇私舞弊」、「不受授賄賂」等,都是笑話,就如同結婚時要求「不劈腿」、「不偷人養漢」,豈可在當民意代表時,先將自己設定為王八蛋後,再表示「願受最嚴厲之制裁」,實在封建又可笑。

 

儘管沒宣誓,李敖最後還是順利當上立委了,跟過去三十年來,黨外及民進黨立委總是以「背對國旗」、「看不懂誓詞」、「拒絕舉手宣誓」凸顯台灣國家認同的歧異並宣示立場一樣,沒有任何一位台灣民代因為在宣誓典禮少做了哪個動作或少唸了誓詞而無法赴任。即便威權時代的國民政府都知,任意剝奪民代資格,是極具爭議性的作為,這傷人更傷己,更可能危及政權的正當性。

 

香港立法會兩名年輕議員對宣誓就任的動作與誓詞「加料」,引發資格爭議,趕在香港法院宣判前,中國人大常委會卻針對《香港基本法》進行「釋法」,認為兩名議員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人大釋法」引發香港民眾與法界輿論譁然,指稱這是對香港法治的直接干預,也正式摧毀香港的一國兩制。

 

不少香港政法人士對於「人大」可否「直接」釋法有不少辯證,但這其實不是重點。關鍵在於為何一群民選的議員,最後竟由毫無民意與正當性基礎的機構來審查民選議員的資格?而解釋法令不是司法機關的事嗎?為何最後輪到由一個毫無民意基礎的的立法機關來下命令?共產黨從來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拱在供台上,為了人大釋法卻突然言必稱憲法,還有比這更滑稽的事嗎?

 

在這次的人大釋法裡規定:「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絕宣誓,不得就任相應公職。」「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進行宣誓……宣讀。」「對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如此鉅細靡遺,已如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所言:「(這)等於直接替香港修法、立法」、「這新加的規定有可能具追溯力,那亦不只是在釋法,實際上為正於香港法院審理中的案件作出了裁決。」於此,香港也交出了它的司法權與終審權。

 

其實,一國兩制從來不是一成不變的,港英時期韜光養晦,對香港虛與委蛇,到現在卻無情地摧毀香港的一國兩制與法治體系,不同作法的背後其實代表中國國力的盛衰變化。作為崛起的霸權,撕毀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又如何?這正是中共想展現的權力邏輯:香港的紅男綠女,盡皆天子腳下。

 

所以,別再說「今日香港,明日台灣」了!老共壓根兒沒想把香港變成「一國兩制」的垂範區,只要拳頭夠硬,在帝國維穩與擴張的道路上,它就一路碾壓過去了。至於「如果李敖人在香港立法會」,這其實是一個錯誤的命題;如果可以,它根本讓你李敖連選都不能選,還做什麼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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