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委任律師20日發函給司法院長許宗力(如圖),疑有洩密之嫌,司法院晚間發出新聞稿回應,表示調查過程均要求保密,若查有人洩密必將嚴懲。(王怡蓁攝)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石木欽疑似違反法官倫理,與友人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不當宴飲,日前請辭獲准後,案件移送監察院。今(20日)石木欽透過律師發函給司法院院長許宗力,要求徹查遭部分媒體報導調查內容情事,疑有洩密之嫌。司法院晚間發出新聞稿回應,表示調查過程均要求保密,若查有人洩密,必將嚴懲。
石木欽今透過律師發函給許宗力,他認為,許宗力在處理他的請辭案上有違失,他批評在人審會調查前的新聞稿中露出他的全名,稿中稱他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未審先判。
對此,司法院表示,在人審會調查前發布新聞稿,是因為各大媒體都已先報導石木欽涉嫌不當行為,考量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是非常崇高的司法首長職務,廣受各界關注,因此司法院才於中秋節當天發出新聞稿,向社會大眾說明。
另外,石木欽認為,在人審會前,部分媒體登載的內容,出自調查報告,有洩密之嫌,且藉此影響人事審議委員判斷。他表示,許宗力就算不是洩密者,也有監督不週之虞,導致應保密資訊外洩,事後也未制止澄清,因此委任律師發文,請許宗力採取適當做法,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司法院指出,在108年8月29日收到最高檢察署函轉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8月26日函後,就展開調查。在調查及約談過程中,都要求相關人員嚴守秘密。司法院表示,不知媒體的消息來源,若司法院同仁有洩密行為,必當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