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UBER即便合法 勞動條件也要及格

楊履威 2019年09月28日 00:00:00
Uber依照計程車規範在台灣營業,除了讓司機成為正式員工,也應該有更合理的收費標準。(攝影:張家銘)

Uber依照計程車規範在台灣營業,除了讓司機成為正式員工,也應該有更合理的收費標準。(攝影:張家銘)

每個人在生活中難免遇到傷感的事,也許感情,也許職涯,或有不同。但行走在社會上的我們一定可以理解。

 

UBER在台灣的營運狀況於6月底,經由交通部正式宣告其依照職權頒布的運管規則修正將要上路後,就已經宣告違法了。

 

但政府也考量一個政策的頒布,影響人民生活甚大,所以也容許了四個月的緩衝期,在10月才會正式對UBER現況的營運方式進行開罰。

 

時間過了幾個月,距離開罰的日期只剩下幾周的時間,根據UBER自救會的資料指出,全台灣仍有數千名的駕駛沒有透過考取職業駕駛登記證,成為合法的計程車司機,並認為,政府所給予的四個月緩衝期,也並非是真正的緩衝期,原因是執業登記證的考試,場次並不夠應付UBER的職業駕駛,在剩下的時間裡即便想報名考試也沒有辦法,認為這是種制度的汰除,因此沒有辦法接受。

 

對計程車司機來說,以我關注運管規則議題半年的經驗,我實在沒有辦法背書說他們沒有想要趕盡殺絕的惡意,我能理解他們希望減少競爭對手的心態,但對於時論者來說,是不能為偏見服務的。

 

計程車駕駛認為,Uber駕駛在2月知悉法規即將可能要修正後,就應該要開始準備考試了,等到大限將至的今天才苦苦哀求,是沒有事先準備的結果,沒有甚麼好憐憫的,要罰。

 

但如果,讓我們用一種比較溫柔的角度,去交流人性的話,其實也可以得到另一種解答。

 

我能理解,以一個駕駛每天在外跑車,其實很難會有時間可以準備考試,畢竟雖非公務員考試,但作為政府核定資格的檢定,還是有一些常識外的學理必須要背,生活的勞累能不能允許這樣的變動成本,實在困難。

 

再說,如果我是Uber駕駛,我原先就只是按照公司的要求工作,談比較上位的價值來說,運管規則宣告違法的是Uber營運,而非司機個人,司機能做的還就真的是聽天由命,希望公司能出來做點甚麼,或著對他們做出解釋。聽起來也是十分為難。

 

現在的攻防很明顯就是uber必須順著政府的法令,情況已經明朗,如何輔導大家都可以繼續生活,是考驗政府的智慧,如何在偏見中導正是政府的義務。

 

作為關注運管規則修正的論者,我想呼籲讀者們在生活中可以給這些駕駛們鼓勵,這是一種慈悲。

 

再來,我想談文章的第二個部分。

 

即使Uber正式在台灣以多元計程車的營運方式經營,我認為Uber在勞權的部分還需要努力加油。

 

無可否認也必須承認,Uber透過強大的資源設計出了一套對使用者友善的APP,相信你若使用過Uber叫車,一定會覺得那種禮遇感實在舒服。

 

但大家應該知道的是,這種禮遇的背後,其實可以說是對司機的苛刻,無論是高達25%的抽成,(甚至在IPO失利後,還在美國調漲對司機的抽成,引起罷工),客人的評價系統會影響到系統派單的比率,甚至是只要司機沒有按照圖資計算的最佳路徑行駛,經由客訴後可以退還行程的價差,那怕有些是臨時狀況,而且司機也實際要擔負行駛的成本。

 

這些都迫使Uber司機必須在這套體制下,隱逸自己的壓力和情緒,接受市場的規訓,對司機的心理健康想必不是好事。

 

因此我是很期待,Uber依照計程車規範在台灣營業的,除了讓司機成為正式員工,也會有更合理的收費標準。

 

有人失敗了,但我們不要苛責,透過書寫,我希望大家都好好的,社會是眾人的集合,你不會事事順利的,沒關係,我也不會,但我在這裡,身為一個論者,我陪著你們。

 

※作者為社會運動者

 

關鍵字: UBER 計程車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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