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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總統府官員林家如超攜36條菸 挨罰4.5萬

上報快訊/蕭惠敏 2019年09月26日 17:10:00
財政部關務署26日表示,總統府發言人室諮議林家如超攜36條菸罰鍰4.5萬元居冠。(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財政部關務署26日表示,總統府發言人室諮議林家如超攜36條菸罰鍰4.5萬元居冠。(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小英女孩」林家如超攜菸罰定了!財政部關務署26日表示,針對地檢署已偵辦,屬案情單純、未涉及刑責、但超量購買菸品的總統專機相關人員開罰,陸續寄發處分書,最高1人被罰4.5萬元,而總統府發言人室諮議林家如超攜36條菸罰鍰居冠。

 

目前寄出的13人共買100條,林家如確定在首波13人開罰名單中,而她共購買的37條香菸,36條超量;超攜菸品依法海關會沒入,並加計罰金每條500元,但若已經消費就無法沒入;不過,依照行政罰法規定裁處私菸價額,基本上依當初購買多少金額罰款多少。

 

林家如超攜未涉刑法,台北地檢署26日表示,依《菸酒管理法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未依法取得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者攜帶菸品入境,每人免稅額度為1條,依法申報繳稅入境以5條為限,違反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3項之規定不適用刑事處罰。

 

北檢解釋, 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25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5百元以上5千元以下罰鍰,不適用海關緝私條例之處罰規定,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亦定有明文。(9.2%高中職生嘗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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