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坑殺」多名房客的「惡房東」張淑晶,最高法院2日裁定3罪合併執行9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27萬元,全案定讞。(取自民視新聞)
涉嫌「坑殺」多名房客的「惡房東」張淑晶,2012年她冒用閨密盧雪玉名義投資裝潢哥哥的房地產,涉嫌偽造私文書罪;2014年讓旗下廖姓冷氣工,到新北市新莊的租屋處裝冷氣鐵架,卻踩破遮雨棚摔死,涉嫌勞工安全衛生法、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法院2日裁定3罪合併執行9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27萬元,全案定讞。
2014年「惡房東」張淑晶與黃鐸合夥成立的中興國際開發公司,派遣廖姓員工到套房裝潢冷氣室外機鐵架,卻未提供防墜措施,導致員工從2樓墜落地面死亡。
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獲報到場檢查,勒令停工,並將張女等人移送法辦,不料勞檢處同年再度到場檢查,發現張女擅自動工,再以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之嫌將她送辦。2018年3月最高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等罪,判處張淑晶5月徒刑定讞。
另外,2012年因哥哥張振盛投資的房子漏水需修繕,張淑晶冒用閨密盧雪玉名義投資裝潢哥哥的房地產,但金主盧雪玉並不知情,事後張振盛遲遲收不到資金,對盧雪玉提出返還不當得利訴訟。
盧才發覺遭張淑晶冒名簽約,因此對張提起偽造文書告訴,最後張淑晶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個月定讞、可易科罰金。
2019年8月檢方聲請將張淑晶犯下的3罪合併定為「應執行刑」9個月,可易科罰金27萬元,張淑晶不服抗告,不過最高法院2日維持高等法院裁定,全案定讞。(北檢不服潑漆2嫌獲交保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