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無效上訴二審4日開庭,丁守中表示,上訴是為了追求及維護民主選舉制度健全及公平,他也質疑「以後大家都3點50分來投票」怎麼辦?(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2018年九合一選舉台北市長一役,藍營前立委丁守中以3千多票差距敗給現任市長柯文哲,丁守中後提起選舉無效訴訟,一審敗訴;二審4日開庭,丁守中受訪表示,上訴是為了追求及維護民主選舉制度健全及公平,他也質疑「以後大家都3點50分來投票」怎麼辦?
丁守中4日受訪指出,他在庭上向法官表示,以個人擔任20多年的立法委員經驗而言,中選會及北巿選委會如果完全依照憲法、選罷法相關規定,克盡職責來辦理選務的話,根本就不會發生「一邊投票、一邊開票」混亂現象。
丁守中提出質疑,一審時,沒有即時匡正中選會及北巿選委會違法失職,卻為「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現象合法背書,假設將來民眾在下午3時50分去投開票所投票,就可排隊等著投票、也一邊看開票,這等於破壞民主基礎及選舉公平制度。
然而,中選會在前次開庭時表示,選務瑕疵和違憲、違法是兩回事,讓4點以前抵達投票所的選民進入投票,是為了保障投票權,並沒有違法之虞;另投票所的定義不能認定為物理上建築物的概念,而是應和民法住居所概念類似。
對此,丁守中律師認為,中選會放任選罷法第19條但書規定,認為「不可歸責於選舉權人」、要「確保選舉權人的投票權」,同時也因「投票所無法容納所有人同時進入」,但這造成8成的投開票所都有人龍,「要歸責於誰?」。
律師團因此提出解方,如更改投票時間、一體延長投票時間、統一開票等,否則違反選舉平等原則。
這次丁守中委任律師也提出新的爭議點,監察院2019年7月5日提出有關九合一選舉調查報告,認定中選會未詳慮公投成案門檻降低,可能大幅增加選務並造成投票亂象,有重大違失因此糾正通過;其中包含北巿選委會轄下有419個投開票所違反設置原則。(寶特瓶大廠宏全偷排廢氣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