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政弊案】用牛肉、SKII換特殊待遇 王令麟行賄北監前副典獄長判2年2月

王怡蓁 2019年10月09日 16:40:00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行賄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等官員,在獄中批公文、接受特殊待遇,台北地院一審判王令麟依交付賄賂罪判2年2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陳沛妤攝)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行賄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等官員,在獄中批公文、接受特殊待遇,台北地院一審判王令麟依交付賄賂罪判2年2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陳沛妤攝)

2014年台北監獄爆出監所官員貪瀆弊案,檢方指控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行賄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等官員,在獄中批公文、接受特殊待遇。檢方依行賄罪等罪嫌起訴23人,9日台北地院宣判,蘇清俊涉犯4罪判16年,王令麟依交付賄賂罪判2年2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理由指出,當時因掏空案入獄服刑的王令麟透過秘書胡曉菁向時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的蘇清俊行賄,讓下屬帶王令麟參觀各工場,並讓王使用圖書管理室作為個人辦公室,夾帶東森電視台的公文入監批閱,訂閱六份報紙,取得累進處遇計算分數表、讓王令麟弟弟王令僑轉移舍房、使用專屬剃頭刀。檢方表示,王令麟透過胡曉菁,贈送蘇清俊等監所官員干貝、茶葉、牛排、SKII禮盒等物品作為交易。

 

檢方指出,蘇清俊除了收受王令麟的賄賂,在升任綠島監獄典獄長前,還要求科員祖興華繼續關照王。此外,檢方也一併查出蘇收受黑道池泳霖等人招待招待魚翅「升官宴」、大閘蟹、紅包等,關照池在押的兒子與旗下小弟。

 

王令麟在開庭時曾表示,他未享有特權,電動剃頭刀是因為頭皮長蘚才購買,批公文也是利用休息時間,沒有違反規定,這些禮尚往來贈送的禮品也沒有對價關係。他更反問該案被稱為「最大的獄政弊案」竟然是「牛肉和SKII?」,那對照前營建署長葉世文、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的行賄案,本件根本是最好笑的行賄案。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指出,根據扣案的照片、監聽譯文等證據顯示,王令麟確實曾對胡曉菁說過「(祖)拜託買SKⅡ2份,送去了嗎」、「(祖)拿牛排給我食用…下周送一大包10片給他,他很愛吃」,胡也曾自白表示,問過蘇清俊關於王令麟累進處遇的資料,因此招待飯店住宿。因此合議庭認定王、胡有行賄換取王令麟享有在獄中的特別待遇。

 

法院審理指出,蘇、祖兩人明知受刑人會以財物換取利益,自有收賄之意,且蘇拿贈禮給祖時,曾交代照顧王,且取得王的累進處遇成績,顯然這有對價關係。法院指出,蘇清俊、祖興華與趙崇智都久任公務員,卻收賄破壞監所管理、秩序與教化。

 

至於王令麟的部分,法官表示,王坐牢期間應循規蹈矩、深刻反省,卻利用金錢優勢,行賄買通蘇清俊、祖興華,換取在監享受特權之利益,且期間長達8個月。而胡擔任傳聲筒以分工犯行,兩人犯後均否認犯行,因此審酌上述人等的犯行及犯後態度後作出判決。

 

台北地方法院經過4年多審理,判決蘇清俊依貪污罪、違背職務收賄罪等4罪,共判16年,褫奪公權13年。祖興華犯收受賄賂罪,判11年,褫奪公權11年。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犯收受賄賂罪,判11年8月,褫奪公權12年。王令麟、胡曉菁均犯交付賄賂罪,各處2年2月,均褫奪公權3年。池耀廷犯交付賄賂罪等2罪,判2年6月,褫奪公權2年。

 

其餘獄官則是台北監獄前主任管理員周秉榮按違背職務行為收賄,處6年10月,褫奪公權7年。前管理員張文發依職務行為收賄等3罪判8年6月,褫奪公權6年。高寶勝、謝東賢、賴柏誠、吳秋田、白凱升共同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高寶勝、謝東賢、賴柏誠各處有期徒刑1年8月;吳秋田、白凱升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均褫奪公權2年。

 

韓國清、楊絮芬、林明駿、蘇大倫及張新露共同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韓國清、楊絮芬各處有期徒刑9月;林明駿、蘇大倫各處有期徒刑10月;張新露處有期徒刑7月。均褫奪公權1年。楊絮芬、張新露各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各支付新台幣7萬元、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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