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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推《民法》成年下修到18歲 朝野黨團表態支持

上報快訊/王良博 2019年10月15日 12:53:00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單位,致力推動《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獲得各政黨黨團表態支持。(張哲偉攝)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單位,致力推動《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獲得各政黨黨團表態支持。(張哲偉攝)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大學生會及《今周刊》等單位,15日宣布成立「修民法挺青年陣線」,將推動《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修民法挺青年陣線」隨後拜會立法院各黨團,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黨團都表態支持,但與會立委也坦言,要在本屆立委任期內完成修法機率不高。

 

2016年本屆立法委員甫上任時,時任民進黨立委顧立雄、尤美女、周春米提案,要把《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但法案提出後,遲遲沒有進一步修法進度,直至本屆立委任期將屆,民間團體再度開始倡議修法。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民法》制定至今已屆90,年,成年年齡一直都沒有修改,18歲至20歲的人口約有57萬人,他們受到《民法》限制,包含不能自主辦理學貸、辦理手機、銀行開戶等等,90年前所訂立的成年定義,應該要與時俱進,回應現實需求,同時也要與國際人權標準相符。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副理事長何蔚慈則說,《民法》成年年齡與其他法律規範不同,造成各項規定有所差別,例如18歲可以購買菸酒,但20歲才能購買機場免稅菸酒;18歲可以購買大樂透,20歲才能買運動彩卷等等。他強調,希望透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讓相關法令一致化。

 

台大學生會長涂峻清表示,《民法》與《刑法》成年年齡不同,造成青年空有責任,卻沒有相應的權利,應修改《民法》讓青年能被視作完整的人。

 

《今周刊》社長梁永煌指出,政府鼓勵創新,但年輕人沒辦法開公司,還要爸媽同意,事實上開創新創事業。他也舉例,美國許多青年創業時都不到20歲,但在《民法》成年年齡規定在20歲的狀況下,「在台灣不會發生」。

 

「修民法挺青年陣線」1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後,前往拜會立院各黨團。民進黨立委周春米針對2016年提案至今未處理提出說明,周春米表示,當初法務部曾針對是否贊成下修《民法》成年年齡進行調查,有6成民眾不贊同,雖然法制面上可以討論,但牽涉到的法令繁多,加上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處理的議案非常多,因而擱置至今。

 

周春米表示,已經聽到青年朋友的心聲,年輕人、NGO的想法都站在時代尖端,但台灣社會可能還有一部分民眾不是那麼理解。他也強調立法院本會期時間有限,修改《民法》一事民進黨黨團有在討論,若有共識則會在委員會中安排公廳會。他也說明,本會期總質詢過後,院會才會開始處理法案,時間上來得及就會依照程序來推動修法。

 

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則說,民進黨黨團支持《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但時間上還需要安排。他也指出,修法需要社會對話,若能先開公聽會,是蠻好的作法。

 

時代力量黨團主任陳惠敏同樣表態支持,他舉例,時代力量很多參與者都是國中生,不應該把年輕人幼體化。不過,陳惠敏坦言,修改《民法》要在這個會期通過機率很低,但至少可以要求各黨團,在下會期一開始就進行處理。

 

陳惠敏也提到,立法部門可以更積極,而不是只配合行政部門,對於《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時代力量黨團全力支持。他也提及,若因各項法律的年齡規定不同,導致權利損害的個案累積更多的話,立法上會更有說服力。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也說,他贊成《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他舉例,18歲無法申辦信用卡,只能使用副卡,非常不合理,且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已經是世界趨勢。

 

至於國民黨團的態度,曾銘宗現為黨團總召兼書記長,他表示國民黨團大方向支持。(徐斯儉出席捷克「公元兩千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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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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