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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命案的主權爭議與司法正義

李佳玟 2019年10月21日 15:40:00
陳姓嫌犯自願來台投案,問題首先在於,他究竟是自願來台投案,還是被投案?(湯森路透)

陳姓嫌犯自願來台投案,問題首先在於,他究竟是自願來台投案,還是被投案?(湯森路透)

這兩三天看了港女命案的相關新聞與評論,只覺得政治指控飛來飛去,越看疑問越多。

 

投案還是被投案?

 

這波爭議的起源是港女命案的陳姓嫌犯自願來台投案,問題首先在於,他究竟是自願來台投案,還是被投案?

 

多家媒體報導,陳姓嫌犯投案的關鍵人物是香港聖公會管浩鳴牧師。BBC引述管牧師的說法,說陳姓嫌犯對於自己引發了《逃犯條例》爭議感到「很不開心」,希望回去台灣自首後,香港的爭端能得以平息。香港明報的報導較為詳細,說是陳姓嫌犯受到管牧師的感化,已經受洗,不僅承認自己殺人,他對於被害人家屬,對於香港人有很大的歉意。經過台灣某大律師就台灣司法進行介紹之後,願意主動來台灣投案。管相信台灣司法不會判主動投案的人死刑。

 

這類報導沒說的是,這個熱心港女命案的管浩鳴牧師的身份與政治立場。依照自由時報的報導,管於2013年起出任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此聯誼會長是由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兼任。管牧師現在也是前香港特首董建華成立的「團結香港基金」顧問,2018年成為北京市政協委員。在2015年,管牧師曾用「主人與貓」喻中港關係,暗喻港人只要乖,就可以得到更大自主空間。

 

上述關於「管牧師感化嫌犯,使其自願來台投案」的報導沒說的,還有香港官方的反應。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稱陳姓嫌犯自首,「是一個令人釋懷和寬心的結局」,為香港社會「帶來寬鬆的感覺。」香港警務處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姓嫌犯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合法和可行協助

 

綜合這些訊息,令人有疑惑的不只是管浩鳴牧師政治立場在此事所扮演的角色,還包括港府為何異常熱心。如同管浩鳴牧師所意識到的,香港在回歸中國前已將死刑廢除,但殺人罪在台灣有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台灣法院在定罪之後,是否判處陳嫌死刑,依照台灣現行法的規定,台灣政府不能干涉司法,因此無法做出不判死的承諾,台灣法院更不可能做這樣的承諾,這是當年瑞士政府拒絕引渡汪傳浦的重要原因。此外,陳嫌的犯罪已先被台灣偵查機關發現,陳也不符合自首的定義,沒有必然減輕刑罰。

 

陳同佳到台灣投案,無法解決香港政府所面臨的政治危機。(網路截圖)

 

因此,如果當初陳姓嫌犯諮詢的台灣律師有好好把台灣狀況講清楚的話,符合陳姓嫌犯自我利益的選擇,就是拒絕到台灣,不管是主動投案還是被引渡。香港特區政府負有保護其居民的義務,當陳嫌提出這種請求時,香港政府應該提供足夠的法律諮詢。即便台灣提出引渡要求時(姑且不管是否有正式的司法互助協議),符合人權的做法應該是拒絕台灣當局的請求,只要台灣不能承諾不判死刑。但現在是陳嫌想要主動投案,香港當局「樂於」協助陳姓嫌犯向台灣投案,不只是陳姓嫌犯的動機令人費解,香港政府在想什麼,也讓人費疑猜。

 

這個疑問如果納入管牧師的背景,很容易讓人懷疑,到底管牧師跟陳姓嫌犯講了什麼,讓陳姓嫌犯會上書港府,表達向台灣投案的意願?管對陳「曉以大義」的內容是否包括陳自己或家人的人身安全?「你的事情讓香港政府陷入這麼大的政治危機,你不去台灣投案也是死路一條」?還是說,陳自認自己是香港罪人,他不只殺了一個人,還讓香港政府可以「有機可趁」,提出送中條例,危害香港民主,因而自願到台灣面對審判,即便可能被處以死刑,或是在很糟糕的監獄裡被長時間的監禁?

 

這是陳個人的可能算計,但香港政府呢?香港政府為何如此積極?陳到台灣投案,就能解決香港政府所面臨的政治危機嗎?送中條例已被港府正式撤回,但抗爭還是沒有停止的跡象。抗議者在意的已經不是送中條例,毋寧是香港民主的未來,以及抗爭中的各種暴力(包括警察暴力)並沒有被正視。港女命案雖然是一切事情的起因,但現在可說已經無關宏旨。但港府(或更正確地說,北京當局)對於陳嫌主動表達到台灣投案這麼開心,原因會不會是,雖然陳嫌投案解決不了政治危機,但透過這件事的處理,香港政府以及北京政府還可以獲得其他的政治利益?

 

陳嫌投案的政治算計

 

港府(北京政府)的政治算計是不是如陸委會說的,透過這樣的動作(拒絕進行正式的司法互助,而是用這種非正式的幫助陳姓嫌犯投案),港府(北京政府)企圖將臺灣納入所謂的「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下,把臺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

 

依照2019年10月20日港府晚間的聲明,香港當局宣稱,港方過去一直向台方明確表示,樂意提供合法可行的協助。在去年6月至今年4月,港方直接向台方及透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平台共發了4封信件,以交流案件進程及表示希望會面磋商。今年3月,我們更在協、策平台上向台方正式提出願意派代表團到台磋商處理殺人案的協作安排,但是沒有得到台方回覆。

 

對此陸委會的回應是:

 

「 我方早已一再說明,針對殺人案雙方應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方能根本解決問題。但港方根本就不回應我方多次司法請求,更於去年11月拒絕我法務部等機關共同參與溝通。至於港方所提來信,我方明確回復希將議題聚焦在司法互助, 惟港方從不正面回應,僅想利用雙方協商,為其逃犯條例修訂背書。因此,本會在今年5月2日例行記者會已公開表示,倘協商是在逃犯條例下進行,我方持保留態度,當日更透過既有管道告知港方此一立場。所謂我方不回覆,完全背離事實,意圖混淆視聽,我方非常遺憾。」

 

解決爭議的最好方式是,雙方把兩方來往的文件公開。否則檯面上可以看到的是,台灣這邊有好幾次的公開聲明,而香港這邊除了提出送中條例之外,沒有其他動作。雖然台灣當局的動作看起來前後自相矛盾,引人非議,但港府的動作也讓人感覺大有蹊蹺。從以前到現在,港府看來最熱衷的只有修訂逃犯條例。港府此時宣稱自己從以前到現在很有處理誠意命案,的確讓人難以信任。因此,把兩方來往的文件公開,我們才可能知道,到底港方與台灣的接觸,是不是如香港所宣稱的,一直都很有誠意處理此案(「誠意」的內容究竟是什麼?);還是如台灣政府所宣稱的,北京當局只是趁機把台灣放在一個中國的政治脈絡下,用司法正義逼迫台灣接受一個中國?

 

台灣社會的反應

 

以此來看台灣媒體的報導與評論。毫不意外的是,那些抨擊蔡政府做法的投書通常立場傾中。最直白的文章就屬媒體人高源流在中時的投書《反送台戳破反送中》。文章中直言不諱說:「民進黨政府忘了在香港反送中運動裡,台灣扮演的角色原本就是要求「送台」,更故意無視港府的「送中」,就是把罪犯「送台」的關鍵路徑。結果,民進黨政府就只為了刮取自家的政治利益,公開支持「反送中」。」 說港府「送中」就等於「送台」,只有把台灣當作中國的一部分才有可能。

 

香港反送中運動雖起於港女命案,但港女命案現在已無關宏旨。(網路截圖)

 

其他投書大力抨擊台灣政府前後做法不一,說《蔡政府滿口主權嘴炮》,主權只是用來修理國民黨,說蔡政府只是為了選舉利益考量,蔡英文只怕未來再也沒有槍可撿(聯合報10.21社論)。如前所述,香港反送中運動雖起於港女命案,但港女命案現在已無關宏旨。因此這些說法恐怕誇大了陳嫌投案在台灣的政治效應,模糊了這個案件背後的主權問題。至於陳姓嫌犯來台灣可能會被判死刑,這些人恐怕也毫不在意。

 

台灣官方的反應

 

不過回頭看台灣陸委會與法務部的聲明,我也覺得台灣官方不太高明。兩個機關的聲明裡雖然都強調了此事涉及台灣的主權,但都講得不夠清楚。雖然港府的動作很可疑,但如果有具體的證據,就能夠佐證「港府種種宣稱願意合作的動作,都是希望台灣接受一個中國」,避免了沒完沒了的口水戰。

 

台灣官方聲明中更容易落人口實的是,陸委會與法務部都不斷強調香港對此案並非一定沒有管轄權,因為陳姓嫌犯可能早在香港就有預謀殺害被害人的可能性。就此,港府的聲明強調,「沒有足夠證據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圖謀殺或所謂「蓄意計劃殺人罪」」。

 

兩相對照的疑問有兩個,首先,台灣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是否適當堅持香港「並不一定沒有管轄權」?其次更為重要的是,即便不知香港警方到底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陳姓嫌犯已在香港預謀殺人,台灣檢察機關難道欠缺足夠的證據證明陳姓嫌犯殺人,甚至是故意殺人?雖然香港那邊的調查,可以讓本案的事實更為完整,刑度或許會有差異。但是,有了監視錄影帶等證據,台灣司法當局看起來並沒有不能定罪的問題。再考量到本案發生在台灣,相關證人(譬如飯店服務生)都在台灣,最適當的審判地點的確在台灣。

 

除此之外,本案也無先前肯亞案的問題。過去台灣當局之所以爭取讓那些境外詐騙的台灣人引渡回非犯罪地之台灣受審,而非送到中國,主因是中國的司法不足以被信賴。但在港女命案中,犯罪地台灣的司法是可被信賴的,因而陸委會與法務部堅持本案應該在香港審判,台灣願意積極提供證據的說法容易被抨擊。

 

就此的疑問是,台灣當局堅持本案應該優先在香港審理的原因究竟是什麼?是因為橫豎港府的任何協助都只會矮化台灣的國家主權與司法主權?還是加上民進黨政府無法解決中華民國憲法就是把中國與港澳當成中華民國領土一部分,因而台灣無法真的以國與國的方式與香港進行司法互助的矛盾,所以陸委會與法務部只能這樣不清不楚地爭論下去?

 

台灣可能的作法

 

在這個人、物與資訊高度跨界流動的年代,犯罪再也不可能只限於一地,因此容易有管轄的爭議,也產生司法互助之需求。這類案件若又涉及政治主權的爭議,就會讓司法正義的追求更加困難,從肯亞詐騙案到港女命案都是這樣。單談一邊,無法概括問題的全貌。看到全貌卻只談一邊,不無趁機政治操作之嫌。

 

只是這個案件雖然已無法逃避港府與北京當局的政治算計,民進黨政府終究必須面對,倘若港女命案的陳姓嫌犯搭機來台投案,台灣政府該怎樣做。具體的問題是,當香港海關放行陳姓嫌犯搭機來台,民進黨政府難道將嫌犯原機遣返香港,再開一次記者會譴責香港政府與背後的北京當局?

 

在香港反送中運動如火如荼之際,陳同佳案已無法逃避港府與北京當局的政治算計。(湯森路透)

 

就這件事,我的想法是,相較於港府先前意圖矮化台灣主權的移送協商,這個讓嫌犯來台自願投案,雖然的確還是存在陸委會所說,存在「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矮化臺灣主權」的疑慮,另外還有已經廢死的政府一直要把嫌犯送來有死刑的國家,而保有死刑的政府卻強調這件事的處理要符合人權的荒謬,但在政治現實的背景下(港府不可能與台灣像跟與澳大利亞等30個國家簽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以及倘若嫌犯搭機來台,民進黨政府將嫌犯原機遣返可能引發的政治風暴相比,比較適當與符合正義的作法,毋寧是表明本案無論如何港府的政治算計為何,台灣政府都會依法處理,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起碼不是白紙黑字。

 

既然士林地檢署已經就陳姓嫌犯發布通緝,當陳姓嫌犯搭機來台,台灣當局當然是立即逮捕,並依據相關證據起訴與審判。台灣政府可強調香港政府必須在尊重台灣主權的前提上,提供台灣必要的證據,釐清犯罪開始的時間與動機。倘若香港政府在協助時繼續進行政治操作,台灣政府可公布相關事實,並就此進行政治譴責。倘若未來審判因為欠缺預謀的證據,刑度不符合人意,那再將責任放在從中作梗的港府頭上也不遲。民進黨太過擔心掉入中國的政治陷阱,反而給反對者民粹操作的空間。

 

就港女命案的處理,民進黨政府不必然要在順從中國的政治邏輯,以及堅守台灣主權上二擇一,因而寸步不讓。台灣雖然多數的人在意主權問題,但也在意有個女性在台灣的土地上被殺死了,她與她的家人還在等待司法給予應有的正義。

 

※作者為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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