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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遼寧10歲女童拒性侵遭捅7刀陳屍花壇 嫌犯14歲男童免刑責

麥浩禮 2019年10月26日 15:08:00
13歲蔡男(左藍衣)性侵10歲女童(右)不遂後將她殺害棄屍。(澎拜新聞)

13歲蔡男(左藍衣)性侵10歲女童(右)不遂後將她殺害棄屍。(澎拜新聞)

中國遼寧省大連市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案,1名不到14歲的男童意圖性侵10歲女童不遂後,竟用刀向女童猛刺7刀殺害並棄屍住所草叢。事件被揭發然而大連警方卻指,由於犯事者未滿14歲,將不會被究責僅進行收容教育,事件引起中國社會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呼聲。

 

14歲主嫌異常早熟

 

20日,10童女童美術班下課回家途中時,遇上13歲蔡姓男童,女童被蔡姓男童騙到家裡意圖性侵不遂後,先對女童掐頸,最後更將女童狂刺7刀殺害。蔡男隨後將女童棄屍至住宅對面的灌木叢中。女童的屍體的發現後,大連警方開始進行調查,蔡男知悉後,22日更在班級群組發言,謊張警方正懷疑他,更指自己將擦過死者的血的衛生紙扔了,擔心會留下指紋,又反指「我一個小孩竟懷疑我」,最後指「不發文了,警察來找我了」。

 

女童的舅父透露,死者在花糟中被發現時已失血過多死亡,「滿滿是傷頸有掐痕,褲子更被脫到一半」。而警方更在蔡男住所門前的台階發現血跡,確認蔡家為第一兇案現場。

 

然而蔡男父母至今沒有道歉,更找警方帶話說願意賣房子賠償,但被女童家人回絕。「那樣不可能,我們不要錢,就要判他死刑。」,女童母親更怒斥男童家長就沒有發現兒子異常,「他兒子是怎樣犯案,怎樣棄屍?那天是星期日,家長應在家,幾個小時的施暴他怎樣做到?棄屍路上血跡斑斑,父母難道會沒有反應?」

 

然而24日,大連市公安局在微博發文指,據根據中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若加害人未滿14周歲,則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警方將對蔡男進行收容教育。消息一出引起公眾譁然,有中國網友批評就算男童沒有刑責,也要追究他的家長教育失責。

 

 

律師:對治安構成巨大挑戰

 

獲《微博》2018年度「法治中國影響力人物」榮耀得中國律師鄧學平發文認為,此宗案件反映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迫在眉睫。

 

「根據現行刑法,不滿14歲不論做了什麼,都不用承擔責任,即殺人放火、綁架性侵,法律也沒拿他辦法。對這個小惡魔也僅能作收容教育,原因是離滿14歲還差數個月」。

 

鄧學平指這樣的殺人犯逍遙法外,不僅對被害人不公,亦有損社會正義觀感,對社會治安及群眾安全亦是巨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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