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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2歲差很大】開戶、學貸得找爸媽 民團喊《民法》成年下修18歲

王良博 2019年11月05日 13:18:00
針對《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法務部持開放態度,但修法涉及多項法律,除非獲得極大共識,否則難於本屆立委任內完成。(張哲偉攝)

針對《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法務部持開放態度,但修法涉及多項法律,除非獲得極大共識,否則難於本屆立委任內完成。(張哲偉攝)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大學生會及《今周刊》等單位,10月15日成立「修民法挺青年陣線」,推動《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為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0月31日召開公聽會,會中正反意見交鋒,法務部則持開放態度。不過,此項修法涉及多項其他法律,除非獲得極大共識,否則恐怕難以在本屆立委任內,完成修法。

 

15日「修民法挺青年陣線」成立記者會中,與會的青年團體與學生自治組織代表,分別就切身經驗提出為何要求立法院盡速通過下修成年年齡。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副理事長何蔚慈指出,因台灣法律並無統一的成年標準,造成法律規範混亂的情況,例如18歲可以買大樂透、買菸酒,但到20歲才能買運彩、在免稅店買菸酒,希望透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讓相關法令一致化。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大學生會及《今周刊》等單位,10月成立修民法挺青年陣線。(張哲偉攝)

 

 

開戶、辦學貸都受限

 

何蔚慈也秀出一張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製作的圖表,內容整理了數項法律年齡規範差異的問題。其中包含年滿16歲可合意為性行為,但18歲才能看限制級影片;17歲女異性戀者可以用《民法》結婚,但17歲女同性戀者不能以同婚專法結婚;滿18歲可以當太魯閣國家公園的登山領隊,但玉山及雪霸國家公園卻要20歲可擔任登山領隊。

 

台大學生會長凃峻清則提出,大學中將近一半的學生年齡都在18歲至20歲之間,受限於《民法》成年年齡限制,抽宿舍時需要戶籍謄本,未滿20歲需要法定代理人委託書或法定代理人申請;在外讀書需要戶頭領取生活費,未滿20歲開戶也需要法定代理人陪同,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書加上身分證正本,甚至在申請助學貸款時,也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都因年齡限制而阻礙重重。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整理出一張圖表,羅列出數項法律年齡規範差異的矛盾。(取自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臉書)

 

凃峻清強調,過去《民法》的年齡限制來自對青少年抱持管理主義心態的社會脈絡,因此打破這個限制,意味著肯認18歲的青少年是擁有自主意識、能夠自我決策的主體,從最基本的日常決定開始。

 

與會的《今周刊》社長梁永煌也批評,政府鼓勵創新,但年輕人沒辦法開公司,還要爸媽同意。美國許多青年創業時都不到20歲,但在《民法》成年年齡規定在20歲的狀況下,「在台灣不會發生」。

 

《今周刊》社長梁永煌批評《民法》成年年齡規定在20歲,台灣青年開公司須經爸媽同意,創業時機相較美國落後。(張哲偉攝)

 

 

政策平台提案爭回響

 

據了解,這一波推動《民法》成年年齡下修,最初是由《今周刊》提出,找上凃峻清共同進行倡議,凃峻清9月4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下修《民法》成年年齡。根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規定,若60天內獲得5000人附議,行政機關就必須做出回應,但截至4日,僅獲得1398人附議,還需要3602人附議才能成案。

 

此波《民法》成年年齡下修提案,最初是由《今周刊》發起,找上凃峻清共同進行倡議。(取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除了凃峻清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案,因2016年即有立委在立法院提案下修《民法》成年年齡,因此《今周刊》也串聯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等團體,進行立法遊說的工作。

 

 

「2歲之差」損權益

 

10月31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此議題召開公聽會,會中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林彥廷舉例,《勞動基準法》規定,18歲就可自行成立僱傭契約、《公務人員考試法》也規定滿18歲者得應考試,就法體系統一觀點而言,無疑有下修民法需求。

 

林彥廷也指出,《民法》20歲成年的門檻,造成許多困擾,例如行政院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為20歲至40歲,高中畢業的年輕人反而無從享受政策美意。他強調,若將成年年齡統一為18歲,各類型衝突、矛盾都可迎刃而解。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則指出,台灣應該從18歲公民權利,以及國家長遠發展的角度來看待此議題。青年自主的議題已經不再是能力有無,而是應擴大青年公共參與和鼓勵青年自主負責,讓青年成為社會進步發展的重要夥伴。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認為,台灣應從18歲公民權利及國家長遠發展來看待此議題,應擴大青年公共參與並鼓勵自主負責。(張哲偉攝)

 

律師張鈞綸則強調,既然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可以,台灣沒有特別差、特別爛,當然也可以把《民法》成年年齡降到18歲。他直言「18歲會出問題的,20歲或21歲也是會出問題」,硬要區分「18歲不可以,20歲可以」,是過於粗糙的區分方式。

 

張鈞綸也提到,台灣很多法律都針對「保護」有特別規定,「保護」並非到20歲就停止了,並不會因為成年年齡下修,使得對於年輕人的「保護」受到影響。

 

 

法務部:持開放態度

 

至於主管機關法務部的意見,法務部指出,若《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所涉相關法律約有200多條,包含《所得稅法》、《國籍法》等,可能必須連帶進行修法,至於確切是否需要修法,會尊重各主管機關的判斷。

 

針對鄰近國家日本已於去年調降成年年齡一事,法務部也觀察,此一修正仍受到多項質疑,包含仍維持20歲才可抽菸、飲酒,造成制度間的不一;18歲至20歲者多為在學學生,若捲入交易糾紛,恐難以自行處理;修法後滿18歲的高中生可以自行申請退學,恐衝擊高中教育、大學升學情況等等。

 

法務部強調,對此議題持開放態度,但成年年齡與各國國情、風俗習慣、青少年身心發展成熟度等因素相關,屬於立法政策問題,且涉及實務及法制的重大變革,對社會有相當影響,會秉持維護年輕族群權益,及追求社會最大福祉之理念,持續蒐集傾聽各方意見,就此議題進行討論及調查,評估是否調降。

 

10月31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召開公聽會。(王良博攝)

 

 

本屆立委難完成修法

 

先前「修民法挺青年陣線」曾拜會立法院各黨團,獲得民進黨、國民黨及時代力量黨團友善回應,均承諾願意推動《民法》成年年齡下修。此外,梁永煌表示,他曾就此議題拜訪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2人都表態贊成。

 

另外,時代力量黨團4日也在立法院正式提案,下修《民法》成年年齡。葉大華認為,若有越多人提出此案,表示越多人正在關心,更容易促成大家思考要不要修法。

 

不過據了解,民進黨團、國民黨團在公聽會前都尚未針對此議題進行討論,若公聽會上各界已有共識的話,才會進一步推動修法。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周春米則說,目前尚未進一步安排審查修改《民法》程年年齡的法案,此議題事關重大,可能還需要經過黨團的討論過後,才會考慮何時排審。

 

按照議事規則,一旦立委換屆,前一屆的法案都必須重提。本會期已經是本屆立委最後一個會期,且屬於預算會期,時間不多。不過,另有立委助理私下評估,此項修法涉及多項法律連動修改,相當繁雜,因此除非獲得極大共識,否則很難在本屆立委任內順利完成《民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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