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罰街口支付180萬,並要求董事長胡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3個月內立即改善。(資料照片/張家銘攝)
金管會對國內電子支付機構開出第一張罰單!街口支付因有辦理業務及資訊作業等4大缺失,遭開罰180萬元,另也要求董事長胡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3個月內立即改善;針對金管會開罰,胡亦嘉承諾將在兩個月內更換總經理,正在改善疏失,並強調消費者權益未受影響。
金管會指出,街口資訊系統與會計系統因「未自動連動」,每日對帳會有差異數,有些款項還未實際轉到街口帳戶,假設資訊帳與交易帳相差10萬元,按照規定,應要釐清應付、應收款項,但街口就先列為「暫付款」,未依差異數的實際性質認列入帳。
再者,街口在農曆春節辦「發紅包」行銷活動,為了便宜行事,用自有資金存一筆錢,在街口支付中逕自開一個街口帳戶,送消費者的紅包就從這帳戶轉帳,但內部開立帳戶跟撥款應該要有內部控管流程,且要內部簽核決定。
第三,街口未依內部管理章則執行開立電子支付帳戶作業,逕行開立供公司行銷或特定目的支用官方電子支付帳戶並設定可用餘額,且重要職位人員擁有網銀帳號交易、審核及放行權限,不符牽制原則。以上3項共開罰120萬元罰鍰。
最後,街口為了商家可以快速退款給取消交易的用戶,允許商家的帳戶透支,等於是用公司的資金墊繳,有信用風險問題,開罰60萬元罰鍰。
此外,金管會也要求,街口必須在三個月內,改善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情況;金管會表示,若由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職務,公司將欠缺制衡機制,要求胡亦嘉必須「二擇一」職位。
針對金管會開罰,胡亦嘉受訪坦承確實有疏失,相關改善方案大部分是針對前期的溝通,雖然今天才知道遭裁罰,但其實在溝通上已經做了很多修正,有些則還在修正中。
針對金管會要求不得兼任總經理,胡亦嘉表示,已向金管會承諾將在兩個月內更換總經理,目前對於接任人選還沒有想法。(李佳芬訪星遭卡原因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