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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共諜案管轄權引爭議 北檢澄清:向心夫婦在台不動產位於轄區內

上報快訊/范姜佳鈺 2019年11月27日 14:24:00
北檢對於偵辦向心(右2)夫婦一案的疑慮做出回應,指出2人確實在轄區內擁有不動產,檢方擁有管轄權,毫無疑慮。(取自三立新聞)

北檢對於偵辦向心(右2)夫婦一案的疑慮做出回應,指出2人確實在轄區內擁有不動產,檢方擁有管轄權,毫無疑慮。(取自三立新聞)

檢方偵辦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夫婦涉國安法案件,24日在桃園機場攔下欲出境的向心夫婦,並在26日凌晨諭令2人限制出境、出海,針對此案,外界質疑檢方並無管轄權,而北檢也在27日做出澄清,指出向心夫婦等人在台確有購置不動產,且所在地就位於北檢轄區。

 

中國化名間諜王立強透過澳媒爆料,他曾任職的2家香港上市公司「中國創新」及「中國趨勢」是中國國防總參謀部的中資公司,並點名中國創新行政總裁向心從事特務工作,而其妻子龔青,履歷中其中一個是中國國防科技信息中心,為解放軍的軍事情報機關。

 

北檢24日通知向心夫妻配合調查,25日夫妻被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台北地檢署於26日凌晨諭令2人限制出境出海。27日上午檢調則二度傳喚向心夫妻。

 

針對媒體報導偵辦向心夫婦此案,管轄權涉有疑義等內容,北檢27日澄清指出,向心等人涉違反國安法一案,因被告向心等人在台相關行為地、居所地及購置不動產所在地,皆在北檢轄內,北檢有管轄權,毫無疑義。

 

北檢說明,此案向心等人僅是於桃園機場準備入出境,依現有資料,桃園地檢署並無管轄權。另依刑事訴訟法第4條規定:「地方法院於刑事訴訟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但左列案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一、內亂罪。二、外患罪。三、妨害國交罪。」北檢有權偵辦國安法案件,並無任何疑義,2015年1月,北檢起訴鎮小江等共諜違反國安法案,即為適例。

 

此外,北檢強調,由於偵查不公開,調查證據所得的相關資料不得公開,但為避免因不正確的報導誤導民眾,特此澄清。(李佳芬賣房逃漏稅挨罰12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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