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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LED路燈弊案 花蓮副議長等8議員遭判刑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18日 19:40:00
多名花蓮縣議員涉嫌路燈採購弊案,新北地院18日宣判,含花蓮縣議會副議長張峻在內共8名議員遭判刑。(翻攝自年代新聞)

多名花蓮縣議員涉嫌路燈採購弊案,新北地院18日宣判,含花蓮縣議會副議長張峻在內共8名議員遭判刑。(翻攝自年代新聞)

10名花蓮與南投的縣議員涉嫌勾結掮客、廠商,在LED路燈及電子看板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弊案中,每人收取20萬元至180萬元不等回扣。新北市地方法院18日宣判,花蓮縣國民黨籍議員楊德金、孫永昌、張峻、余夏夫,無黨籍議員葉鯤璟、林秋美、民進黨籍議員莊枝財,及南投縣國民黨籍前議員陳國雄,分別依貪污罪被判刑9年6月至5年不等,花蓮縣國民黨籍議員施慧萍、邱永双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議員每年有400萬元額度,可建議縣府輔助縣級以下各鄉鎮市公所等單位,但鑫源盛、教昱等業者為出售庫存商品,2011至2012年間,與掮客、議員共同舞弊,包下LED路燈、電子看板採購案,而廠商可從補助款中分得5成利益、掮客分得3成5至4成5利益,議員均為2成。

 

判決也指出,該案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檢方曾在2013年起訴,但又先後4度追加起訴,除了47名自然人外還有2名法人挨告,歷來罕見。

 

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收受40萬回扣的張峻7年8月、楊德金9年6月、余夏夫、莊枝財、林秋美、陳國雄均7年6月、葉鯤璟7年10月,孫永昌5年,至於廠商,鑫源盛董事長駱美良則被判刑2年11月,其中的1年6月可易科罰金、董事長管新寧則1年2月;總經理洪侑群、彭伊凡等6名幹部分遭判1年8月至2月不等徒刑。

 

掮客陳申馳遭重判19年,為本案刑度最重者:另有楊國男、李尚典、黃晏樂等4名掮客,分遭判14年6月至5月徒刑。

 

檢方指出,鑫源盛公司為販售庫存LED路燈,自2010年透過花蓮、南投、彰化等地工程掮客陳申馳、李尚典等人,許諾會給予回扣,來勾結花蓮、南投縣議員以及彰化縣民代申請政府補助款,再找鄉鎮首長等公務員合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免公開招標的漏洞,找同業配合圍標,最後取得花蓮縣萬榮鄉、富里鄉、瑞穗鄉公所、嘉義縣信義鄉等LED採購案。(徐乙喬/綜合報導)

 

遭判刑縣議員名單

花蓮縣議員

楊德金(國民黨):9年6月

孫永昌(國民黨,非現任):5年

張 峻(國民黨):7年8月

余夏夫(國民黨):7年6月

施慧萍(國民黨):無罪

邱永双(國民黨):無罪

莊枝財(民進黨):7年6月

葉鯤璟(無黨籍):7年10月

林秋美(無黨籍):7年6月

 

南投縣議員

陳國雄(國民黨,非現任):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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