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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停飛波及500旅客 民航局:已請立榮、華信增開航班疏運

上報快訊/蕭惠敏 2019年12月12日 16:59:00
民航局12日表示,旅客疏運部分,滯留在外及在台旅客約500人,已請立榮及華信航空公司增開航班,協助疏運旅客。(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民航局12日表示,旅客疏運部分,滯留在外及在台旅客約500人,已請立榮及華信航空公司增開航班,協助疏運旅客。(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針對遠東航空13日起停止營運一事,民航局12日表示,旅客疏運部分,滯留在外及在台旅客約500人,已請立榮及華信航空公司增開航班,協助疏運旅客。

 

民航局12日下午舉行記者會指出,近期發現遠航資金流動性不足、仰賴董事長張綱維持續挹注資金,11日出現銀行融資未能如期繳款,民航局應變小組依應變計畫於12日上午8點召開會議,並要求遠東航空來局說明。

 

考量遠東航空財務體質不佳,民航局說,已訂有「遠東航空公司財務異常應變計畫」並成立應變小組,且自2017年7月起對遠東航空財務及飛安持續進行高度監管,並要求設立消費者信託專戶,高度監管遠航飛安與財務。目前相關應變作為,均依計畫執行。

 

對此,遠東航空表示,因目前已未聯繫上董事長張綱維,無法繼續挹注資金,遠東航空將自明13日起暫時停止營運。而民航局已要求該公司務必確保飛航安全,將滯留在外旅客優先載運回台,並妥善處理已購票旅客及保障員工權益。

 

另據《民用航空法》第48條規定,民用航空運輸業應於停業或結束營業前提送結束營業計畫,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並於核准之日起60日後始得停業或結束營業。

 

民航局說,公司自13日如有停止營業之事實,因嚴重侵害公眾利益違反規定,民航局將依《民用航空法》第112條對公司進行處罰,最重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並報請交通部廢止其許可,另移請檢方對負責人進行調查,依《民用航空法》第110條之3規定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億元罰金。(遠「惡性倒閉」旅行社損失粗估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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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遠東航空 民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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