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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劉會長 文化總會當然是國家的

主筆室 2016年11月22日 07:05:00
劉兆玄說,文化總會已是內政部登記在案「社團法人」,是個「民間團體」。(蘇郁晴攝影)

劉兆玄說,文化總會已是內政部登記在案「社團法人」,是個「民間團體」。(蘇郁晴攝影)

現年73歲的前行政院長劉兆玄筆名上官鼎,他年輕時就開始寫武俠小說,兩年前還發表88萬字的新作《王道劍》,獲得相當高的評價。劉兆玄出筆成文,擊劍任俠,好不快意;不過,他在處理文化總會移交一事,拖泥帶水、混淆公私,實在可惜了上官鼎的令名。

 

中華文化總會舊稱「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是因應1967年中國共產黨發動文化大革命所創立,首任會長由蔣中正兼任,除了蔣經國時代為禮遇嚴家淦,由嚴兼任會長之外,總統兼任文復會(文化總會)會長一直是慣例,包括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都是如此。一直到2010年馬英九任內,劉兆玄從閣揆職務退下,馬英九為感謝劉輔佐之功,於是循嚴家淦模式將會長職務交予劉兆玄。沒想到這一交接,在政黨輪替之後出了問題。

 

劉兆玄拒絕將文化總會會長職務交予蔡英文,他說文化總會早在民國80年李登輝執政時代就轉型為社團法人,是內政部許可設立的民間團體,其經費是來自於入會費、常年會費,以及各方捐款等,從來沒靠政府撥補預算。劉兆玄還說,馬政府執政後,文總經費還透支,連薪水都發不出來,「現在文總經費上億元,每一分錢都是我募來的。」「(文化總會)不要走總統兼會長的威權時代的老路。」

 

劉兆玄說得沒錯,文化總會已是內政部登記在案「社團法人」,是個「民間團體」;但劉兆玄沒說的是,文化總會大樓的興建,全是由當年的政府主導,用的是來自各公營行庫的捐款,而大樓就是蓋在國有地上,文總只用極為低廉的價格向政府承租。的確,目前文化總會的經費都是由劉兆玄「自己募的」,不過,歷任總統都要為文化總會募款,這也是它運作的傳統。

 

其實,是不是「自己募的」也沒這麼了不起。因為,這些捐錢贊助的大企業,或擔任文化總會理監事的大老闆,全都是賣總統的面子而來,他們捐錢給劉兆玄擔任會長的文化總會,看的是劉兆玄背後的馬英九。說得更白一點,企業金控大老闆捐錢給文化總會,一方面是贊助「文化活動」,另一方面取得一年一次或兩次與總統同台同桌吃飯的機會,這不過是另類政商交流,是拿總統名器對外募款,實在沒什麼好說嘴。

 

退一萬步言,如果文化總會是民間組織,為何過去十多年這組織跟著兩次政黨輪替而更迭人事?如果當年的陳水扁政府以文化總會是民間團體為由,拒絕馬英九政府入主,馬政府會允許讓文總就此流落民間嗎?一群幫閒文人還會說,當時的馬英九總統率眾入會,是要「洗藍」文化總會嗎?

 

台灣歷經威權轉型,類似文化總會這種不官不民、半官半民,又長期接受官方資助的的社團法人實在不勝枚舉。台北市政府長期捐助的「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台北病理中心」淪為私人營利單位,董事長陳炯松過去20多年爽領年薪216萬,柯文哲接任後坦言「拿他沒辦法」。如果放手讓文化總會淪為民間團體,就是任令文化總會成為另個莫名其妙的台北病理中心,那當年長期捐助它的國家資產要找誰要?

 

無論就歷史源由、經費募集到實際運作,文化總會當然都是國家的。劉兆玄既稱無意戀棧職務,那更無任何理由在政黨輪替後拒斥組織人事的移轉。「俠之大者,為國為民」,自詡灑脫的劉兆玄切勿在這個地方跌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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