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對縱火犯罪應重新全面了解

王昱培 2019年12月29日 00:00:00
縱火案件除傷害人民生命財產甚鉅,也最易傳播,受害對象幾無特定目標可循。(翻攝畫面)

縱火案件除傷害人民生命財產甚鉅,也最易傳播,受害對象幾無特定目標可循。(翻攝畫面)

日前台南玉井區「真理家族前輩堂」集合式住宅發生縱火案,造成7死3傷的悲劇,媒體報導,嫌犯係醫生之子,家境優渥,但個性偏激、情緒不穩,曾被法院轉介到該住宅居住一年多,但因與住戶相處不合,離開後想回該處被拒,加以向父母要錢不成憤而縱火,手段之殘忍,令人不寒而慄。

 

根據學者的定義,縱火是指由人類意志故意釀成非人力所能控制的火災,是非常個人性的犯罪,也是社會問題的一種。縱火案件除傷害人民生命財產甚鉅,也因此種案件最易傳播,受害對象幾無特定目標可循,易引起社會大眾的恐慌。

 

從犯罪心理學角度觀之,縱火犯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縱火犯,與常人無異,縱火的動機不外是報復、怨恨、追逐利益等,法務部對縱火犯罪的研究亦指出,在受訪的十位縱火犯中有八位是發洩怨恨而縱火;另一種是患有心理疾病的縱火犯,如智能不足、縱火狂等類型皆屬之。在各種犯罪類型中,縱火犯罪是最容易成功的,因為此種犯罪所需器材簡單且易於取得,不須任何特殊技術即可於短時間完成,又都市裡縱火犯罪的標的物隨處可見,只要有能力的監控者不在現場,與有縱火意思的潛在犯罪者,在一定的時空下聚合,縱火案件極可能就此產生。在這重視人權保障的時代,訂定縱火犯罪的防制應對策略,對政府當局而言,洵屬必要。

 

而就縱火犯罪的防制與應對策略而言,筆者認為,採行「情境犯罪預防策略」不失為可行之道,即針對縱火犯罪,以有系統且常設之方法,對促成該犯罪之環境加以設計、管理,俾利增加縱火行為風險及減少縱火機會,藉以降低縱火犯罪的預防措施,如於住宅區加裝保全監視系統,並對進出人員加以登記,如發現有異常者出入即隨時與轄區警方保持連線,或由社區居民組成巡守隊,以達嚇阻潛在縱火犯之效果。

 

同時,相關單位應儘速就國內的縱火案件進行研析,歸納縱火犯的人格特質、精神狀態、犯案動機暨手段等特性,並製成縱火犯罪熱點圖,俾能建構縝密完善的縱火犯罪預防體系,以有效抑制縱火事件之發生,確保社會大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作者為前監獄教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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