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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中國軍武發展的悖論

宋磊 2019年12月30日 07:00:00
假如東風21D如中國所言如此先進,具備摧毀對手航母的能力,為何還要大力建造國產航母?(中新社)

假如東風21D如中國所言如此先進,具備摧毀對手航母的能力,為何還要大力建造國產航母?(中新社)

正當中國第二艘航母「山東艦」(編號17)正式下水服役後,中國正式成為「雙航母」國家,對於中國擁有航母其實外界不意外,原因在於中國對於軍事實力的建構向來透過模仿、技術轉移與自製三個步驟融合,按照中國科技的發展,嚴格說來自製航母的門檻不會過高,但不難看出中國在建軍發展的道路上仍然充滿悖論。

 

刺激中國發展航母的原因和1996年美軍派遣航母關切台海飛彈危機有關,中國海軍認為擁有航母才能具備嚇阻美軍介入台海事端的能力,因此自90年代末,發展航母成為中國軍方相當努力的建軍目標與戰略。

 

然而面對美軍在太平洋的優勢,解放軍積極建構「反介入/區域拒止」(Anti-access/Area denial, A2/AD)能力,不但已部署擁有「航母殺手」之稱的「東風21D」(DF-21)中程彈道飛彈,面對中國強大的彈道飛彈實力,的確對美構成強大的威嚇。從中國建構積極「反介入/區域拒止」的戰略角度來說,理論上中國應不需要進行航母部隊的建構,但中國對於航母部隊的編成不但抱持濃厚興趣,根據「國防安全研究院」(Institute for National Defense and Security Research)今年公布的「2019中共政軍發展評估報告」來看,2030年以前中國至少擁有4個「航母戰鬥群」,不但對於我國、美軍將構成嚴重挑戰,對於號稱具備「航母殺手」實力的東風21D,明顯和中國建造航母的計畫產生嚴重的矛盾。

 

假如東風21D如中國所言如此先進,具備摧毀對手航母的能力,為何還要大力建造國產航母?假使中國航母科技具備反制美軍航母的實力,為何還要透過火箭軍的導彈對美進行威嚇?無論發展航母或導彈,本文認為從實力或外觀的評估來論,皆顯示中國軍方對於自身實力仍然沒有十足的把握與信心。

 

※作者為國立中正大學戰略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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