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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滅證逃亡之虞」 南韓檢方申請逮捕曹國遭法院駁回 

尚國強 2019年12月27日 15:52:00
南韓法務部前部長曹國27日遭法院飭回。(湯森路透)

南韓法務部前部長曹國27日遭法院飭回。(湯森路透)

因任命案造成南韓社會輿論撻伐不斷,甚至牽連總統文在寅聲望的南韓法務部前部長曹國,26日上午10時30分遭到南韓檢方提請逮捕訊問。

 

在經過逾4小時的偵訊後,南韓法院於27日淩晨決定釋放曹國,駁回南韓檢方的逮捕要求。

 

不過,由於曹國2017年任職青瓦台民政首席祕書時對於釜山前副市長貪汙案件知情不報,罪證確鑿,曹國是否能夠躲過牢獄之災仍在未定之天。

 

 

濫用職權、妨礙調查

 

根據《韓聯社》27日的報導,南韓檢方以曹國涉嫌濫用職權、阻礙獨立監察組調查為由,26日向曹國提請逮捕,曹國遂於當日上午抵達首爾東部地方法院,接受「逮捕必要性審查」。

 

根據公開資料,曹國涉嫌在2017年擔任青瓦台民政首秘期間,對於釜山市前副市長柳在洙涉嫌貪腐案件知情不報,甚至濫用職權決定停止青瓦台所屬「反腐特別監察班」對柳在洙的調查。

 

據此,首爾東部地方法院自26日上午10時30分開始對曹國進行訊問,經過約4小時20分鐘後,於27日淩晨作出不需逮捕的決定,並釋放曹國。

 

不具滅證、逃亡之虞

 

法院認為,曹國並未存在毀滅證據、逃亡之虞,同時考慮曹國供述的內容、態度良好,加上配偶已因其他案件遭逮捕受審,因而認定曹國罪行未至逮捕程度,決定駁回檢方的逮捕請求,隨後飭回曹國。

 

 

報導指稱,南韓檢方在曹國的提請逮捕必要性審查中主張,青瓦台反腐監察班的資料多遭銷毀,曹國恐有銷毀證據、逃亡之虞,因此有立即逮捕的必要。

 

曹國則在偵訊中否認了多項指控,預料南韓檢方在進一步調查後仍再次提請逮捕曹國。

 

知情不報、包庇貪腐

 

雖然曹國於27日遭法院飭回,不需逮捕,但由於南韓檢方認為曹國案件涉及的罪行不輕,同時犯罪嫌疑已查明,預計曹國日後出庭時將與檢方展開激烈的辯論。

 

曹國涉及案件的爆發是因為1名青瓦台反腐監察班金姓組員的檢舉。

 

根據金姓組員的說法,2017年8月,青瓦台民政首席室發現時任南韓金融委員會委員長、同時也是釜山市前任副市長柳在洙接受相關單位賄賂,反腐監察班啟動調查,後因「上級介入」,在3個月後便停止調查,這位「上級」經證實便是時任民政首席室秘書的曹國。

 

曹國於9月9日獲文在寅任命為法務部長,但因自己與妻子涉案情節重大,10月14日便請辭去職,任期僅35天。

 

關鍵字: 曹國 南韓 青瓦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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