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談不攏 北市勞動局:10天內無共識將強制協商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23日 14:15:00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須10天內進行自主勞資協商,若最後未達共識,就會介入啟動強制協商。(攝影:陳品佑)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須10天內進行自主勞資協商,若最後未達共識,就會介入啟動強制協商。(攝影:陳品佑)

復興航空22日宣布解散公司,1700多名員工面臨被解僱,23日早上進行首次勞資協商,會議不到半小時就結束,協商破局。台北市勞動局表示,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須10天內進行自主勞資協商,若最後未達共識,就會介入啟動強制協商。
 

復興航空23日上午首次勞資協商,工會訴求有二:一是希望為資遣費以年資一年一個基數計算,另外加50萬元作為補償;二是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公司應於60日前預告員工,因此離職日應為明年1月21日,最後卻破局。

 

復興航空發出聲明表示,對於23日上午勞資協商未順利進行,感到遺憾,公司成立以來,所有員工陪伴公司度過一個又一個難關,後續資遣將絕對依《勞基法》進行辦理,最快明(24)日前將再次舉行勞資協商會議。

 

對於在勞資協商會議中工會批資方不認同勞方代表,事實上,復興航空職員22日遞送工會成立資料,勞動局下午收到後經過審核,已發文核可;勞動局表示,工會成員已領取登記證書,代表工會正式合法成立。

 

勞動局說,復興航空已提交大量解僱計畫書,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需10天內進行自主勞資協商,並將協商結果送至地方主管機關,若沒有就會介入成立協商委員會,將會啟動強制協商機制。 (梁恩祺/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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